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允许税前扣除最高限额:2000万*5‰=10万如果实际发生额是80万,那么发生额的60%是:80万*60%=48万按税法规定只能扣除10万,48万-10万=38万,38万仍须缴税不考虑其他因素,2019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000万-10万)*25%=497.5万具体可参考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当年销售收入的5%。: 2000*5%。=10万元。当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假设是:100万元,则100*60%=60万元。取较小值: 10万元<60万元即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

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所对应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10/60%=16.667万元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最佳招待费=销售收入2000万*0.005/60%=16.67万元按此计算,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用足了税法规定的限额。

销售收入2000万*0.005=10和实际发生招待费的60%,看这两个数字谁小,谁就是限额

每月新规定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vs.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取小超过部分不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可以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⑴主营业务收入;⑵其他业务收入;⑶视同销售收入不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⑴营业外收入、⑵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举例:某企业2008年度取得商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其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万元。1.发生额的60% 30万元×60% = 18万元 2.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限额 3000万元×5‰ = 15万元 3.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万元 4.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5万元。计算公式:(30万元-15万元)= 15万元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一、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可税前扣除,那剩下的40%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0.5%的规定。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15]56号)进一步明确,自2015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组成。三、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扩展资料:业务招待费的实际计算:按照销售额计算的限额(最高为0.5%),与实际发生的招待费的60%作比较,按低的那个数额抵扣。超过部分需要作纳税增加调整。比如:你公司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60000元,允许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则为:160000*60%=96000元,按销售额计算限额允许列支5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96000-50000=46000元就应在税后列支,并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销售额范围内那么就按照实际的列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按新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列支,但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你会计上的处理是全额列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时,再调整出来40%,是2400元,也就是调增利润,这个只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依据,平时会计处理不做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0.5%,也就是100万*0.5%=5000元,3600元小于5000元,所以,你的招待费只能税前列支3600元。企业所得税是按本年累计利润计算出来的,若本年亏损,则不交企业所得税。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举例给你说明:例如今年我们发生收入1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6000元,按规定6000*60%=3600元,剩下的2400元。按新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列支,但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你会计上的处理是全额列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时,再调整出来40%,是2400元,也就是调增利润,这个只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依据,平时会计处理不做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0.5%,也就是100万*0.5%=5000元,3600元小于5000元,所以,你的招待费只能税前列支3600元。

剩下的2400元调增利润,本年利润等于-30000+2400结果还是为负数,不缴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2019年度的计划销售额为2000万元。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计算当年允许税 第1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收入200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10000*60%=6000元(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200000*5%=1000元,那么就只能扣除1000元。扩展资料其他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限额: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6、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甲公司2019年度的计划销售额为2000万元。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计算当年允许税 第2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 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

比如你公司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60000元,允许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则为:160000*60%=96000元,按销售额计算限额允许列支5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96000-50000=46000元就应在税后列支,并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销售额范围内那么就按照实际的列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有规定。按照销售额计算的限额(最高为0.5%),与实际发生的招待费的60%作比较,按低的那个数额抵扣。超过部分需要作纳税增加调整。

按照实际发生的60%扣除 但最多不能超过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