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赔付的,如果下面这两个条件满足:1、因为病情就诊,且首次就诊是发生在等待期之后 2、医生明确诊断是胃癌转移至卵巢癌。那按理来说,虽有未如实告知的事项,但因为胃癌是首发的,且胃癌与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无直接关联,应该是可以赔付的(如果以上两个条件不满足,那就不好说了,要仔细看产品条款了)。但是,保险636f7079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431356130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有拒赔的打算,也不是不无道理。过了等待期就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在处理这类理赔上还是非常谨慎的。所以,这就注定,不会那么顺利拿到理赔金了。扩展资料:重疾险范围: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注意事项:1、诚信为先客户在投保时,对健康状况、年龄等,凡是影响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不能隐瞒或虚报,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2、弄清条款购买保险时,一些消费害不细看保险细则.这就有可能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清楚,很容易造成权益受损。很多保险理赔纠纷就是由于投保人当初没有弄清保险条款所致。同时,看清条款,也利于客户有合理的预期,毕竟保险公司不是“包管”公司。3、保管票据凡是与投保有关的单据,如投保单、保险单以及与病情有关的票证 如各种证明、病历、发票等 ,都应妥善保管。因遗失此类票据而发生保险纠纷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的。4、合理搭配单一品种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障范围毕竟有限,所以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险种组合,具体组合方案可请有关保险专业人士设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疾病保险

不可以。依据《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636f70797a686964616f31333431353962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扩展资料依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我也遇到这样的情况。去年投保(TKRS),今年痔疮严重出血,做了手术,含自费(镇痛棒、ppt微创手术器材百,共计一万四)。居民医保报销了一万左右。剩下的四千多。报案给泰康,结果,被告知2年前在大医院有治疗过痔疮的记录,度属于带病投保,不报。中国的保险公司就是这么混,痔疮几年前肯定有,现在加重了非要进行手术,就不保险?如果现在有了一般的炎问症,过十几年得了重症,保险公司是否都认为以前都有治疗记录,即使转化为恶性疾病也不报销?那要这样的保险有什么用?非常希望马云答的“众筹保”颠覆整个中国的官僚保险体制。身边的白领都只买香港的保险,到香港体检……也许保险行业不改变,将来专会被时代抛弃(就像牛奶一样……) 。中国的保险业只是在忽悠你投保时很热情,理赔就就变成了陷阱重重,还很有理由——像以前的银行业一样,合法剥夺老百属姓,享受旧体制的红利……全名呼唤马先生的革命……

你这个情况以公司名义来说 是完全不可以的 你不告知是不赔偿的。。。 人情化会赔 但是一般不赔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但是已经过了两年了,新保险法不是说过了两年了,即便是没有如实告知也要赔付的吗? 追答 是的 如果过了两年 是赔付的 追问 您好!保险合同里提到“首发疾病”可以理赔,如果签合同两年后我得的病不是首发。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再次发病已经距离合同签订2年了。 追答 是这样的每个公司都不太一样。平安的话没有这样的条款这就是某些小公司合同的猫腻。但是过两年应该都是报的。希望能帮到你 。 追问 怎么和你联系,能不能在你这里买保险?方便留下QQ号吗? 追答 当然可以 我是平安客户经理 我头像名片上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把身份证借给人做痔疮手术怎样买保险

中医有法中药治疗痔疮,这种保险应该没抄有吧?痔疮不是新病,古代就有,中医有法中药治疗好。因为痔疮的成因很多,所以疗法也多,但是中医的中药治疗方法比西医手术要便宜很多很多,不过速度没有西医手术快,但是康复后,西医会有禁忌,而中医无。而且痔疮康复后仍然可以复发,因为痔疮不是病菌引起的,而是生活不宜而出的问题,所以康复后仍然可能复得痔疮,西医手术后也可能复得痔疮,关键是你知道自己痔疮的成因,改掉这成因也许中医都不用看。如果你是湖南人,那么长痔疮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火太旺盛了,因为湖南的辣椒升火能力强,人体火过旺盛是长痔疮的一个原因,那么吃点香蕉、火龙果、柿子、苦袭瓜试试,也许就可康复,因为痔疮的成因很多,所以知道自己痔疮的成因后选择中药疗法较好,当然是我觉得,中药一般要几天,西医手术很快,几个小时即可,但是费用就不同了,中药便宜,西医手术贵,医院的医生水平强,医院的中药好于药店同名的中药,因为中药同名而药效却不完全相同,像药店的人参与医院的人参哪个会强呢?医院的贵,但效果好,药店的便宜,但药效要低zd,当然是平均而言啦,有些药店的药也可以,但是你有那种验证能力么?

如果抄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得过重病的话,在保险期间内得重病,大概率的情况是保险公司会去陪的,因为表保险公司在你重病的时候会去医院调查你的所有的病历,病历上会清楚的,显示你在投保前德国重病,但是你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话,这是会被拒赔的,所以我们在zd买保险的时候,特别是中极限的时候,以前致身体出现什么情况,一定要如实的告知,如果不如实告知你的钱就白交了

买重疾险没有如实告之,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要看是什么手术,因为意外发生的手术无所谓,如果是急来性阑尾炎之类等等也无所谓,自但如果严重一点的手术,就必须要告知了,否则以后发生相关性疾病,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不赔付。有知些业务员拿保险法第十六条说事,说两年不可道抗辩条款,但这不可信,前提依旧是告知的情况下。

买健康险都是要如实告知的,否则抄,理赔的时候有可能会发生拒赔哦。发生拒赔的原因主要是您之前没有如实告知的疾百病,是否是导致理赔疾病的主因。其实就是如果发生理赔申请,您买保度险之前的疾病手术,有可能会被除外的。

你这算是没有如实告知,按法律来说有权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有权和你解约,让你赔偿

要看具体什么手术。如果是意外以外原因引起的手术怕影响后续理赔可以联系相关业务员协助处理,做一个补充告知保全处理。

要看什么手术,这需要你看你保险合同书免责条款里的,如果没有则不用担心

重疾都是按照初发重疾赔付!满三年后只要是初发重疾就该赔付

您好,您现在已百经过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所以就不需要退保重买的人,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度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知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道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回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答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 追答 具体情况可以通过百度咨询!

根据规定,您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即使当时没有如实告知,但是已经过了两年了,就不是你的责任了,可以继续缴费,合同正常执行,不必退保,不用担心...而且退保时,经济损失较大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己投保两年了,可以继续,不用退保,保险法规定,不管当初有没有如实告知,过了两年,保险责任是生效的

两年以后保险公司没拒保、那就继续缴费、以后必须理赔

中国太平人寿保险 副部zhidao级央企 实力雄厚 业务涵盖 车险 健康 重疾 养老 意外 学平 财险 团险 等全面覆盖解除人们后顾之忧,太平人寿新推史上最牛的 福禄倍至80种轻重疾保障三重赔付附加专20%轻症额外赔付,满期返还本金,另十一月重磅理财产品即将来袭……一三六零九八九二八五六联络属我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