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保险 课件下载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您好!保险豁免重疾一般是针对期交产品而言知的,意思是:一道旦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患上重大疾病,若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按合同予以赔偿,而剩下的回保费则可以不用继续缴纳。这类保险对于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非常有利的。若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此类保险的信息,答可登录多保鱼咨询。

国家定义的重大疾病有25类: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 急性心肌梗塞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15 瘫痪——永久完全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各个保险公司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个基础上有增加了一些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35336433!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大类上百种,分类上千种!

每家公司所设定的疾病种类都不同,都是根据自己公司的实力设计产品保zhidao障责任的。太平洋的金佑人生2014重大疾病保险。保障60种重疾+12种轻症,共计72种疾病。是整个保险业保障险种最多的。而且业内唯一承诺,患12种轻症可以提前给付20%并豁免保费,保障仍然有效,以后钱就不用交了(内其他公司产品都做不到)。保额逐年递增,随着年龄的增长容而不断增高,抵御未来医疗费上涨的风险,做到没事加息给钱,有事加倍给钱。未来身体健康还可转年金作为养老的补充,您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部分领取。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07年统一规范了常见高发的25种重大疾病,并且规定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百险产品包含六种核心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度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并且建议保险公司在重大知疾病保险产品中包含另外19种重疾。所以现在各家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都统一包含这25种重大疾病,其定义、顺序、赔付标准完全相同。  在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保道费中,癌症的风险保费占比通常会在60%-80%,在实际的重疾险理赔种,癌症的理赔占比也大致如此。再加上心肌梗塞和版脑中风,理赔已经占到重疾理赔的80%-90%左右了。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这25种重大疾病,几乎覆盖了所有重大疾病的理赔,能权达到98%-100%。所以,重大疾病种类超过25种之后,多几种、少几种都无所谓,更应该关注的是产品本身和保额,而不是疾病种类。

是的。简单来说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产品监管要求,能冠名重疾产品的保险产品必须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的重疾定义提供这6种保障: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百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终末期肾病这6种度核心重疾,这6种重疾占一般人群一辈子能患上重疾的80%-85%左右。另外,行业重疾定义还规定了另外19种较常见重疾的定义,组成最常见的25种重疾组合,无论在国内哪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重疾产品,这6种/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都是一模一样的,基本覆盖了绝大部分一般人会遇上的重疾疾病病种。现实中,还版有很多公司在再保险公司的帮助下,可能会提供甚至100种重疾的覆盖,进一步拓展疾病范围,如果在不增加或少增加保费的前提下,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买重疾险时,真正需要格外注意的可能是轻症疾病病种常见的高发轻症有九种(这里不一一列举),来源于医疗和保险数据经验总结,暂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目前市场上也是出现了保障十几种、几十种轻症的产品。对此大家可要格外长个心眼,买前记得翻一翻轻症疾病列表,看是否实实在在权的保障了高发轻症。

在保险公司里,重疾的前25种都是一样的,它占据了疾病发生率的90%左右,针对重疾险(重大疾病保险),保监会已制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365656535定行业标准,明确规定25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确定为任何保险公司销售的任意一款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这25种重大疾病为以下所列: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15 瘫痪——永久完全 16 **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都会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产品形态的调整。或覆盖更多病种,或设轻症豁免条款,当然,险种的定价也是基于保障范围、保障期间、特殊条款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具体险种具体而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都一样,没有区别,后面再多种也是锦上添花

一般来说是一样zd的,如果您有购买重疾险的需求,像最近比较火的哆啦A保可以考虑一专下,它共计保障105种重疾以及它还承保55种轻症,而且最近哆啦A宝6月1日会迎来升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进容易保公众号了解属一下,可能会有意外惊喜。

不能全部退。退保=违约,因为保险就是一纸合同,是和保险公司的一个约定。如果想提前终止是要承担一定损失的。具体来说之前交的保费只有一部分能拿回来,能拿回来那部分叫做现金价值,购买长期保险后,保单里面都有现金价值表,通常现金价值随着缴费时间的增长而增长。手续费用:无论签约和退保,保险公司都会花费人力物力来负责操作,这些都是成本。佣金成本:购买保险的第一年保险公司会向代理人支付一定佣金,一e68a84e8a2ad7a6431333431376564旦退保后,支付的佣金是没办法收回的。保障扣除:因为在购买保险的几年内,这段时间已经提供了风险保障,因此需要扣除这块的费用。扩展资料:重疾的种类1、 消费型重疾险:纯重疾,保障内容为几十或上百种的轻症、重疾,无身故责任。保障期结束后,没有发生理赔,保费也拿不回来。保障期间可选择,可按年保,也可保终身。2、 储蓄型重疾险:保重疾,同时含有赔付保额的身故责任。保障期间内被保人没得重疾就身故了,受益人也能获得保额,常见形态为重疾+终身寿。3、 返还型重疾险:保重疾,同时带有保费返还责任和赔付保额的身故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某一年龄(比如70岁或80岁),返还所交保费,保障继续有效。4、 专项重疾险:仅保障一种重疾。比如防癌险,仅保障恶性肿瘤和原位癌,适合年龄较大的消费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疾病险

不能。退保是退保单的现金价值。买保险有10天犹豫期,10天之内百可以无条件退保。超过10天退保要扣一大笔费用,你最多能度拿回一小部分。看一下你的保险合同,前面应该有个数据表,看下第18年的现金价值是多少,就知道能退多少了。我建议你不要退保,你已经交了18年,退保太不划算了。买保险其实只是换一种理财方式,问同时还能获得保障。钱存银行,拿点小利息,一旦生病、发生意外,全部要自己负担。买了保险,就答有了保障,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何况现在,人们吃的东西里面越来越多的添加剂,人的生活习惯越来越不健康,重疾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版越来越年轻化,有份保障还是好的。所以既然买了,只要有能力交费就不要退保。真要退,就自己承担退保的费权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您好!重大疾病保险各家保险公司都是有提供的,建议您根据您自己的实际情百况到保险公司或者保险网站度进行具体的咨询!至于大病险种,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保险行问业协会对最常发生的几十种重大疾病作出了明确的定义答,各家保险公司都采用同样的标准,只是在很少发生的疾病方面,各家保险公司有一些小的差版异罢了。您可以多比计较保险公司的产品,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保险网站进行购买都是权可以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我给你说一款重大疾病————产品特色轻:5+10种特定疾病(轻度重疾),额外先行给付重:45种重大疾病,全额快速给付缓:长期护理先行定期赔付,缓解费用压力急:终末期关怀急人所急,提前全额赔付尊:身故全残终身保障,尽显尊贵免:双重保费豁免,体现人性关爱产品基本信息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交、10年交、20年交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终身保单利益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将根据下表中特定疾病所属的组别及相应给付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该特定疾病对应的给付比例特定疾病组别 给付比例第一组(5种特定疾病) 基本保险金额的10%第二组(10种特定疾病) 基本保险金额的20%对每组特定疾病,本公司仅就被保险人发生的一种特定疾病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完毕后,本公司对该组特定疾病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但对另一组特定疾病仍承担保险责任;本公司对两组特定疾病分别按前述约定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同时或之前,确诊发生了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达到护理条件、或发生了身体全残的,但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本项保险责任终止。2.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3.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中三级及以上非盈利性医院或三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的专科医生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中三级及以上非盈利性医院或三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的专科医生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4. 长期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处于50周岁保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35326234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5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初次达到本条款定义的护理条件的,本公司按以下情形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初次达到护理条件的,本公司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初次达到护理条件的,则自认定达到护理条件之日起,本公司每月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120,长期护理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初次达到护理条件,且于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期间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按以下公式计算并一次性给付剩余部分长期护理保险金,但不承担本合同项下其他保险责任,合同终止:剩余部分长期护理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已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如被保险人于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期间身故的,剩余部分长期护理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5.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身体全残的,本公司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身体全残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只给付其中一项;在给付完毕其中任意一项后,合同终止。6. 豁免保险费(1)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交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2)被保险人处于5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5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初次达到护理条件的,可免交自被保险人被认定达到护理条件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被保险人被认定初次达到护理条件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交纳。特定疾病第一组(5种) 颈动脉内膜切除手术单眼视力丧失单个肢体缺失慢性复发性胰腺炎侵袭性葡萄胎第二组(10种)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和脑血管瘤较小面积Ⅲ度烧伤(体表面积10%-20%)严重头部外伤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重大疾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25种重大疾病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2. 急性心肌梗塞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5.瘫痪——永久完全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新华保险特别增加的20种重大疾病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36.严重冠心病27.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37.严重原发性心肌病28.重症急性胰腺炎 38.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29.肌营养不良症 39.脊髓灰质炎30.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40.植物人状态31.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41.重症肌无力32.1型糖尿病 42.溃疡性结肠炎33.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43.肾髓质囊性病34.严重克隆病 44.全身性硬皮病35.因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45.肺源性心脏病案例分析情景一:若李先生在45周岁时患轻度脑中风(第二组特定疾病),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2.4万,这笔钱让李先生及时接受治疗,病情得到了缓解。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不会减少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保障程度。情景二:若李先生在55周岁时患直肠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2万元。这笔钱降低了疾病对家庭经济的冲击,让李先生更有信心去抗击病魔。情景三:若李先生60周岁时患病达到了护理状态,每月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1000元,这笔钱可以作为护理费用的补充。5年后,李先生不幸患瘫痪,一次性可领取6万元(基本保险金额12万元—已领取60次的长期护理保险金6万元)。情景四:若李先生一直身体很健康,未患大病,在他百年终老后,给付身故保险金12万元。这笔钱留给李先生的家人。注:1、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身故或身体全残、初次达到护理条件(5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给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合同终止;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2、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只给付其中一项;在给付完毕其中任意一项后,合同终止。3、如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同时或之前,确诊发生了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达到护理条件、或发生了身体全残的,但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本项保险责任终止。4、自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在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如已发生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的,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责任免除特定疾病、重大疾病、疾病终末期、长期护理保险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或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达到护理条件,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因其发生上述情形达到护理条件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故意自伤,但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 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4. 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5.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6.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8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看合同。一看病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症状到;二看,观察期,团险的观察期短点,有30天的,也有个别的公益性产品观察期时间也短。购买保险百注意事项:一:选对险种。优先考虑若发生身故(寿险),意外,重疾这三个对自身和家庭影响较大的险种;其次,养老等;二:确定保额。当这三类风险发生后,需要多少理赔款,家庭经济生活不会受太大影响;三:确定保障期限。根据自身及家庭的人员结构,人生所处阶度段,消费习惯,预算等,确定是购买定期类产品,还是终身或长期类产品。(若预算有限,一定要先考虑近期的。)以重疾险为例:需注意以下几点:(重疾险各种各样,只有吻合自己实际需求,性价比高,理赔服务好,才是首选。)1, 按保障期限:定期和终身; 2, 给付内后对其他险种的影响:提前给付(给付后,身故等额度相应减少)额外给付(身故等责任不受影响); 3, 给付次数:单次,两次,三次,四次等容; 4, 豁免:罹患轻症免缴后期保费和罹患重疾豁免后期保费;5, 观察期:寿险与重疾险是否相同,有的寿险(身故)无观察期; 6,个别病种额外给付的比列,保障期限,与病种范围(这条的猫腻较多,一定要特别留意)。等......

你好,如果是保险合同上的疾病,给理赔应该是返还所交保费。

那得看你买的保险有没有生效,而且这种重疾保险买之前是要体检的。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之前问了人身保险 不用体检 重疾要的是吗 追答 至少以前是肯定要的 追问 保险公司说我年纪小不用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你好,一般的疾病保险1个月以后就可以赔啦,重大疾险最少90天的等待期确诊就可以赔,有些保险公司180天才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