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杀人_宜昌杀人案

近日,西陵区检察院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李某甲。

宜昌杀人_宜昌杀人案 第1张

陈杨林检察长(左一)与检察官助理(左二)提审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6日,宜昌市西陵区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甲与被害人李某乙本是男女朋友关系,后因矛盾于2021年6月分手。因感情和经济纠纷,犯罪嫌疑人李某甲经多日预谋,于案发当日早晨在被害人家门口蹲守数小时,在被害人出门去上班之际,持早已准备好的尖刀对被害人的胸、腹、颈等处捅刺数刀,被害人倒在血泊中后,李某甲仍未收手,继续刺其身体多刀,导致被害人现场死亡,后李某某驾车仓皇逃窜,最后在藏匿的一处建筑工地中被民警抓获。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恶劣,西陵区院检察长陈杨林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侦查,了解案情,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就法律适用问题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案情。

案件移送西陵区院审查逮捕后,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陈杨林检察长主动承办该案,全面审阅案件材料,对案件的证据情况、案件事实、取证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后,制作讯问提纲,提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甲。讯问过程中,陈杨林检察长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做案过程和细节进行了详细核对,并对李某甲进行了心理疏导,李某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综合全案证据材料,陈杨林检察长拟写详细的审查报告,提出批准逮捕的意见。7月21日,西陵区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甲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今后的检察履职中,西陵区院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依法办案,从严打击恶性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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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肖艳丽

图片:大 轮

编辑:熊 猫

审核:彭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