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选创业教育。劳动法,社会保障概论两个都是法律条文,枯燥、难懂。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劳动法》一直延用1995年的。你说的最新的,应该是《劳动合同法》2008年版和2013年版。

课件如果是原创,那么属于老师自己。一般学校也不怎么给老师要课件吧,如果要,需要老师本人同意。 追问 因为可见是自己原创的,现在人已辞职,可是学校要求提供课件,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拒绝吗 追答 可以,完全可以拒绝。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没有看过演义,买的第一本copy也是目前唯一一本是 《ppt要你好看》,还不错。比较全面,适合初学者百和提升者,个人感觉PPT也是有两种风格的:1文档型,适合比较严肃的场合,排版、配色、图表神马的很重要2 动画度型,这个不用多说了,本人最初T也是被这些炫技吸引过来的知,自选图形,动画、路径神马的很重要如果只是2的话,论坛下载-模仿-交流,我觉得就够了,当然道还要学点ps、ai这些;如果想学得全面些还是买本书读读

我觉得不用买书,自己先摸索,配合论坛,多做多看,等基本操作都会了,再买书。论坛里的那些书可不是工具书哦。

PPT演义 当初我就是因为这本书 爱上ppt的

经过多年的PPT设计岗位的锻炼,我对PPT的认识比入行前的只是喜爱多了更多深刻的认识,PPT是个很强大的东西,最有价值的是可以将你思考的过程,直观地呈现出来,大大提升“沟通”的效率。

第一 【案例】小李托亲戚找朋友好不容易进了一家公司,当时没有签合同,进去后干的活很杂,工作岗位不固定,每个月领的工资也不一样。一年后,他多次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容、工资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干杂活的人”,“公司效益不固定工资也不能固定”,“如果不想干就另谋高就”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结果,他干了一年多,合同也没签成。后来公司换了个老板,一上任就把他辞退了。 【解析】《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未规定法律责任方面的保障条款。为此,《劳动合同法e68a84e8a2ade79fa5e9819331333363363432》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李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实际上与他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跳槽无须支付违约金 第二 【案例】小刘是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合同,合同虽然仅几十条,却规定了10多项违约金条款,有一项是如果小刘跳槽,需一次性支付10万元违约金。工作半年后,小刘发现了另一家建筑公司招人,开出的条件和待遇都比现在的单位好很多。他想跳槽,但面对巨额违约金,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解析】《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而是交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为防止劳动者跳槽,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了高额违约金。为此,《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进行了规范,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后,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余一切情况包括劳动者跳槽都不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高额违约金了。不过,劳动者跳槽仍需支付一定代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建筑公司约定的高额跳槽违约金是无效的,小刘只要在赔偿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后就可跳槽去另一家建筑公司。 派遣服务时意外受伤,两家单位负连带责任 第三 【案例】苏阿姨是某家政公司的员工,受公司指派到某私营企业做保洁服务。在擦窗户玻璃时,她一不小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折。该企业老板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但拒绝支付医疗费。苏阿姨找家政公司要医疗费,不料公司老板却说:“你是为那家企业打扫卫生时受的伤,可以找他们索赔。”而该企业老板却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保洁费,且已及时将苏阿姨送到了医院,“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两单位对于医疗费互相踢皮球,都表示不予支付。 【解析】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苏阿姨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从事保洁工作的,是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她受伤也是在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因此责任应由家政公司来承担。 但是《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了新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苏阿姨的医疗费既可以向家政公司要,也可以向私营企业要,两家单位都有赔付的义务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有没有劳动法概论与实务这个教材的PPT 第1张

那就把ppt考回去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老师不准。。。 追答 因为你们人太多,找班长一个人去考 追问 谢谢你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有没有劳动法概论与实务这个教材的PPT 第2张

挑重点记

可以找老师把ppt拷来,回去慢慢看

跟老师把ppt文件全导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