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其监管职责,分别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zd作。计划要做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县级版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权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度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copy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百)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度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1、提取食品样本,用于留样和检验。百2、责令违法企业或个人停业。3、没收不符合卫生防疫标准的食品。4、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度、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5、查封违法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6、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道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六十二条:(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道、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