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证件需要在省安监局进行办理。必须经过省安监局的考试,审核等等合格后,才可以给此人下发危险化学品操作安全证件。

涉及以下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作业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注意:(1)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尤其是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内容;(3)按照工厂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和会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危险化学品;(4)使用作业时要精神集中,严禁打闹嬉戏;(5)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喝饮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 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化工生产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涉及高温、高压、连续性生产,特别是危化品生产企业,对从业人员素质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和企业用工形式的变化,不少化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化工企业,大量使用未经正规职业教育、未经严格培训的临时工,从社会、农村直接进入企业,文化水平较低,不具备基本的化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违规操作、冒险蛮干,导致事故发生。2001年以来我省发生的8起重、特大化工生产事故中,有6起是由于违章作业或盲目蛮干造成的,占事故总起数的75%。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低,特别是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已成为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隐患之一。针对我省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现状,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乡镇(个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80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从业条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业条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能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或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发生死亡事故等不良记录;·具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知识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负责人:·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基本情况,具备组织和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接受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基本情况,具备组织和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接受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本职责范围内生产工艺、设备基本情况,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危险作业岗位从事生产、储存、使用或处置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化工类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依法接受企业组织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接受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仪表、电器、安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岗位的操作人员,还应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本意见所指的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是指在下列岗位从事化工生产的作业人员:硝化反应、氯化反应、氟化反应、氨化反应、加氢反应、重氮化反应、高温高压、热裂解、电解、精馏蒸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分离、易燃易爆气体发生或充装、其他放热反应、自动控制、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装卸等。二、工作要求1、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进行首次岗前培训时,应审核其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条件,对不具备规定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进行考核发证;已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应在复训时对其从业条件进行复核,对不具备规定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通过复审。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从业人员应符合相应的从业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的学历证明等文件和资料。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届满申请延期时,从业人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并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3、各地应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宣传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中,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抓紧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学历层次、专业技能和安全素质,使其具备基本的从业条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危险化学品操作属于特种作业岗位范畴,必须经过省安监局的考试,审核等等合格后,才可以给此人下发危险化学品操作安全证件。

涉及以下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作业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注意:(1)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尤其是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内容;(3)按照工厂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和会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危险化学品;(4)使用作业时要精神集中,严禁打闹嬉戏;(5)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喝饮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必须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法条链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2、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必须要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必须要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这七类工作需要持证上岗:  (一)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生产岗位的特殊工种;  (二)食品、自来水、电、燃气等供应与服务岗位的特殊工种;  (三)交通运输与保障、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岗位的特殊工种;  (四)公共安全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岗位的特殊工种;  (五)特种装备制造、操作与维修岗位的特殊工种;  (六)人身健康服务岗位的特殊工种;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工种。

一般的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和一些特殊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

以前有消防部门方面的取证要求,目前好像是取消了,具体要看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安监总局令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里面没有此要求。公安部61号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此处的“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属于此类。有些地方的消防局是要求的,所以你可以咨询当地消防部门。希望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

有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证 可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