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能不能在外面接活?

小学教师可以在不影响教学时,业余时间可以兼职(外面接活)。但不可领取双份教师工崭。

接什么活?当辅导老师吗?如果不怕被查是可以的,其实被查的几率很小,除非有人和你过不去举报你,才会查你,所以问题不大。

第一,写作。或者可以到网上投稿,还有就是写书了,写文章在网上投稿也是可以赚到不错的稿费的,比如去公众号、头条号、 中国写手之家之类的。也可以制作PPT课件和教去发布到网站上,这也较贴切作为教师的职业。第二,课程讲师。讲师就是将自己知道的东西告诉别人。这对作为专业的小学教师应该不会太难,就像是说课和讲课,本就是教师该有的技能。第三,跨境电商。到亚马逊上倒卖东西。或者在阿里巴巴上代卖到闲鱼,赚个差价,这个比较简单,有台手机就很轻松,但是要花心思去维护帐号,一开始你的定价得相对便宜些, 好上手、第四,做自媒体,现在的自媒体收益可是很可观的,需要的技能也比较专业点,摄影啊,剪轻视频之类的。也可以选择剪辑视频去西瓜视频上申请个账号。当然了,素材之类的内容就得步自己发掘了,

学幼师 追问 具体途径是? 追答 有专门培训的地方。大概学半年吧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考个老师资格证!!!

去学一个关于老师的专业吧。然后考普通话、三笔、教师资格证、心理学、教育学等

有的,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内容如下: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扩展资料:出台依据:1、严禁有偿补课合法合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学校的办学行为、收费规范及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偿补课显然与上述要求背道而驰,必须予以禁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明确划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师德红线。此外,国外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在有关教育法规中也明确规定“教师在业余时间不能从事有偿家教”等。2、各省(区、市)已出台的地方法规为严禁有偿补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颁布的本省义务教育条例或省实施《义务教育》办法的梳理统计,有24个省份在法规中对禁止有偿补课作了规定。其中,16个省份无条件禁止有偿补课,8个省份有条件禁止有偿补课。其中山东、宁夏等省份已经开展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等。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中小学师德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有的,该规定为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扩展资料:严禁有偿补课的要求规定:1、从根本上消除“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切断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联系,以及消除校外培训机构对在职中小学教师的诱惑。2、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教育局有关于老师不能在外面收费帮自己班里补课的规定吗,以下为具体规定:为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教学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第二条 学校领导不得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第三条 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实习班”等并收取费用。第四条 教师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收费和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任何学科教师不得将课堂所授新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家教或辅导。第五条 严禁教师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第六条 教师之间不准相互为对方介绍家教、补课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它人员介绍家教、补课学生从中获利。更不得利用所教学科不同组成辅导班,在家中或校外租用房屋进行集体补课。第七条 任何在职教师不准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第八条 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民办学校兼课,也不得在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第十条 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给予下列处罚:(一)学校组织学生在校有偿补课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学校校长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对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二)对受到处理教师所在的学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三)对于违规补课参与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三年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并降低一级岗位等级等处分。情节恶劣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城区教师调离原学校,重新安排到偏远乡镇任教。(四)对于组织者,除按本条(三)款处罚给予相应的处分,五年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按待岗处理,降低一级岗位等级。(五)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除按本条(三)、(四)款处罚外,岗位聘任等级降一至二级,并加重处分,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待遇。(六)凡因组织学生补课,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 学校如有教师违规办补习班,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对学校和校长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学校当年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管理不严、制止不力、社会反响较大的校长,要停职检查,对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并根据情节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第十二条 本规定《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扩展资料:严禁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严禁教师利用午休、下午放学以后和晚自习时间等其它在校休息时间,以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严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或其它社会团体组织的与学科教学内容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授课,并获取利益;严禁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参与补课并从中获利;严禁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严禁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学校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课活动;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补课并收取相关费用。参考资料:萧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 暂行规定》参考资料:三峡秭归-在职教师办班补课可能“下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教育局最新《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严禁以下八种违规补课行为。    1.普通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延长在校时间,组织学生在学校进行补课的;    2.教师违反规定占用学生假期及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的;    3.教师对中小学生收取费用补课的;    4.组织、动员学生到校外场所补课,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补课班的;    5.教师接受个人、单位(部门)聘请对中小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    6.以家长委员会或家长自愿组织等名义,组织学生补课的;    7.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    8.教育系统各单位及民办学校违反规定招收中小学生或提供办学场所,组织、参与中小学生补课的。    第三条  对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没收办班或者授课所得,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取消三年内评选先进资格,中学教师本人及工资关系调转到位于乡镇的市直属缺编学校;小学教师三年内不得从事班主任工作。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教师资格。    第四条  在一年内,凡发生教师违规补课的单位,查实一人次的,对学校校长在全市系统通报批评;累计查实两人次的,取消学校校长评选先进资格及竞聘本职级及以上职务资格;累计查实三人次以上的,给予撤销校长职务处分。学校组织学生在校补课或为补课人员提供场所,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负有管理不当、工作失职的责任,予以撤销职务处分。    第五条  凡违反规定违规补课或出现违规补课现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即当年该单位不准评选先进,不准申报文明单位。    第六条  学校按本规定自己查处的违规补课问题,不再追究单位及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  民办学校擅自扩大办学范围、改变办学层次、类别,违规面向中小学扩大范围招生、开办补习班或为违规补课提供场所的,按违规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规收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办法。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所发文件,有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如与国家、省的规定不一致,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牡丹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追问 请问有上海市的规定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有规定的 可以去教育局 举报 老师会被警告或者处分 不过发钱是少不了的 严重的 开除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我是不是要提供相关证据 我是不是要提供相关证据 现在他收费的取证有点困难 追答 不用的 你只要举报的时候就可以 你要证据 自己拍照或者 视频拍下来 实在不行 就去辅导那天举报 抓个现场的 或者辅导前一天举报 第二天叫他们来了

小学教师能不能在外面接活? 第1张

现在社会,中西方的教育对孩子的体罚,是不认同的。这是大环境,没有对错。你处理的有点过激了。教育,老师在品德教育上作用是很小的,主要靠父母。孩子的教育环境是有父母创造,好坏结果也有父母承受,学校和老师只能进行技能训练,明白了这个就不会打小孩了。小孩越坏,父母越倒霉,种豆得豆,恶果他们自己承受。父母把孩子宠坏是不对的,你用鞋子打孩子的脸是社会不能接受的,也是不对的。现在你要做的就是:第一、不要想对错的问题,最容易精神失衡。第二、端正好态度,承认错误,好好向领导解释,服从领导安排,得到领导和上级的理解。孩子太顽皮了种种,自己只是吓唬一下孩子,并没有蓄意伤害孩子。事情弄成这样自己愿意承担后果。接下来就有领导和家人协调吧。也别太担心,大不了不干了。老师嘛,哈哈,饿不着撑不死的。从头看到尾。自己怎么死的都知道。也没啥好干的。第三、在家长面前嘛,分情况。如果怎么样都要离开,那你就保留尊严,硬气点,我为了孩子好,我方法不对,我对我的不当行为道歉,下跪就免了,太失尊严了,人家也不会就因为你下跪就原谅你了。另外一种情况,家长要求你下跪后就不在追究你了,你也想保住工作,那就跪吧,但是别向父母下跪,向孩子下跪。这性质是不一样,老师跪学生会使得孩子一辈子良知不安的,留下一辈子的阴影。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老师向学生下跪,那是文化不易被接受的。也会获得社会道义的支援。孩子长大后,不会以当年老师给他下跪,非但不会感到自豪,反而是他一辈子羞于提起的事情,但是老师向父母下跪,他却能不断谈资提起。好人一生平安,希望你过了次关。

其实面对一些调皮的小孩子,作为老师也是很无奈的。当下的孩子,基本上是不能打的,你大声吼他一下,他都可以回去告诉家长,说是老师今天打他了。然后家长就去学校投诉,有些投诉了,还不依不饶的,严重直接会把老师开除。作为老师,特别是小学老师,最不容易。小孩子都比较顽皮,一个人很难有精力对每个孩子都保持足够的耐心。像你现在这样子,因为打孩子,搞得你寝食难安。本身自己也有错,打孩子不对。像你现在去解释,说孩子怎么不听话,然后就是想让他听话才动手打了一下。现在已经没人会相信你的了,为了事情的顺利解决,自己也舒心一点,就顺从调和人的安排吧。

我觉得首先是看你到底有没有打学生。而且家长在朋友圈发的是否是真的。派出所传唤你应该也是针对你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是否属实。还有你是总是在编教师。如果是在编教师,学校是否能出的面为你协商解决,然后和家长和平调解最好。对于家长态度还是要放软一些。派出所来说,他肯定了解情况以后会向你单位,反应,根据你单位,教育局作出决定。如果没有重伤之类的,对方愿意和解,派出所一般也是会进行调解。 追问 我确实是打了,这个孩子的家长态度很强硬,不肯和解也不要我赔偿,还说就是要让我到里面吃点苦头

我的孩子如果不听话,老师说教不改,我支持老师打,只要不打坏就行!

打也行,骂也行,都是为了教育孩子,不过你用鞋子打就有点过了,又不是你儿子,你那么积极干嘛,教好了也不会多发你工资!叫你在职工大会读检讨这没什么,也是你解释的机会,警察叫你去也不会怎么样,还不是吓吓。检讨时要承认自己的错误,本意也是想教好学生,但是方法不对,向孩子和家长说声对不起,全同时也对不起全校师生,给学校丢了脸,希望大家原谅

小学教师编制要转成中学教师编制:一、要有相应的学历;二、要获得相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三、如果你现在在小学任教,需要参加中学教师的入编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成中学教师编制;四、如果你已经在中学任教,需要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局申请转入。如果你现在在小学任教,需要参加中学教师的入编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成中学教师编制;初中教师资格证需要大专以上学历,有了大专以上学历去当地教育局报名考试,合格就可以发初中教师资格证了。不是晋级,它不需要年限的,但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一般每年考试的。拓展资料: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1、小学教师通过本地教育部门评定之后可以获得任教初中学科的机会,就相当于内部选拔。2、当然了你也可以自己考取中学教师资格证,然后申请调动。3、非在编教师可以直接考编,如果已经在编了,必须要跟单位申请方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小学教师编制可以调到中学去当老师。如果现在在小学任教,需要参加中学教师的入编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成中学教师编制;初中教师资格证需要大专以上学历,有了大专以上学历去当地教育局报名考试,合格就可以发初中教师资格证了。不是晋级,它不需要年限的,但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一般每年考试的。扩展资料: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小学教师能不能在外面接活? 第2张

一般的学校对长时间不到岗的老师,在提出警告后还不到岗的可能会解雇。不过你可以请段时间的假(在允许的时间内),体验之后就赶紧回去,毕竟等那个位子的人还很多,尤其是目前的就业形式。我现在有点后悔当初从学校走出来的决定,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过的很累,当老师那会还是很开心的,有机会我还会回到讲台的。

需要走正常途径,面试;当然还需要有中学教师的功底,否则误人子弟。当然是中学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