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在选择投资项目及并购企业时,企业应当树立明确的风险意识。在各类风险中,政治风险是中国企业,尤其是在美国和欧洲的中国企业必须要经受的一种考验。从联想的并购案到海尔和中海油的并购案,稍微上点规模的并购项目,只要并购方是中国企业,往往就要触动一些美国政客的“国家安全”神经。可以说,遏制中国和禁止中国企业染指美国重要产业,压倒了美国政府一向倡导的所谓市场经济公平原则。再者,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方法也亟待提高。一般来说,中国企业海外收购除了要面对一定的政治风险外,还存在着另外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门槛高,国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二是国外监管力度更加严厉;三是信息披露的透明化,国外上市公司要随时向社会公布公司的运转情况,而国内公司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从中海油并购“优尼科”一案中,我们看到事情还远非这样简单。尽管中国企业认真努力地按照西方的公司治理标准及并购规则行事,但目的与手段都十分透明的结果却适得其反。究其缘由,除了政治阻力外,还有如中海油公司董事长傅成玉所认为的,简单地套用了西方规则,而忽视了中国的需求和中国特色。因此,如何既要提高国内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又要合理运用各种手段(包括法律、投资心理、宣传推介等各方面)达到跨国并购目的,还需要依靠更多中国企业的实践才能回答。当然,中国企业要提高海外并购的能力,寻求以最小的并购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的方法,也需要国内产学各界共同努力地去摸索与研究。《世界经济黄皮书》还提醒,并购不是目的,中国企业要有能力做好事后的整合。导致企业最终并购的失败可能有多种原因,如在并购前过高地估计了市场潜力,忽视了审慎调查的作用,过分强调财务报表的完美,等等。对于许多并购案例来说,失败的最根本原因是并购后的整合不力。例如,在2005年半年报表中,在海外都有过大手笔收购业务的京东方和TCL两家企业均宣布发生巨额亏损,其中,京东方亏损近10亿元,TCL亏损近7亿元。总结两家公司的教训时不难发现,虽然海外收购迅速扩大了企业规模,但却应了那句老话:大不一定强。完成收购后这两家公司都存在与被收购企业在品牌、技术、生产与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的整合问题。整合不力直接导致了企业海外经营陷于困境,同时还将母公司拖入亏损的泥潭。因此,从整体上看,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事业是必然趋势,但具体到某一家企业,不切实际的追求跨越式发展而又不具备一定的国际投资经验,其面临的风险将是巨大的。 由于各个企业自身的条件、所处的行业及实行的战略不同,因此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方法千姿百态,创造出了多种行之有效且独具特色的海外投资模式。一、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指的是我国一些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目的并不是在东道国设立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而是要建立自己的国际营销机构,借此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和网络,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市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底,境外贸易性企业占境外企业总数的55%,这些贸易性企业中有相当数量是国内主办企业的海外营销机构。这说明到目前为止,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最主要的模式。中国最大制药企业三九集团的海外投资基本上属于这种模式。三九集团的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均在国内,海外公司主要是营销机构。自1992年以来,三九集团先后在香港、俄罗斯、马来西亚、德国、美国、南非、新加坡、日本、中东地区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营销公司。这些营销公司作为三九集团在海外的窗口,担负着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了解三九产品,开拓三九产品海外销售市场的重任。海外营销公司的发展壮大,使三九集团产品的市场由单一国内市场逐步演变成为全球性市场。另外,福建福耀集团、天津天狮集团、中粮集团、中化集团和中技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主要是为了建立本企业的海外营销网络,也属于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从目前情况看,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具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其中优点表现为:一是企业通过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目标市场,有利于扩大出口规模。二是在此种模式下,企业不仅可以直接扩大产品出口,通过直接掌控海外销售获得流通领域的可观利润,还能直接了解市场信息。三是“国内生产、国外销售”的做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于中国企业具有吸引力,因为导致中国生产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力充裕等因素有可能会保持较长时间。四是对于部分大企业而言,设立海外营销渠道,有利于其通盘考虑进出口和国内外市场,通盘考虑国内外可利用资源,实施其全球发展战略既推动出口也寻找进口赢利的好机会,真正做到国际化经营。五是从宏观经济角度看,还能够为国家出口创汇,并解决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还存在一定的制约条件,即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销售走出去了,企业的生产、采购和研发等并未走出去,因而容易遭受国外包括反倾销在内的各种贸易壁垒的限制,所以企业需要适当增强这方面的应对能力。由此可见,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较为完备的制造业配套能力是当前中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中国企业应充分重视和利用好这个优势,把国内作为生产基地,向海外销售产品。企业到底是直接在海外市场销售产品,还是通过中介机构间接销售,需要对利弊进行比较分析。如果企业出口规模小,并且是刚刚开始走向国际市场,缺乏经验,则委托中介公司代理出口也是一个选择。对于具有一定出口规模和资金实力的企业而言,应积极考虑建立自己控制的海外营销网络,以增强对产品销售市场的直接了解,与国外消费者直接见面,减少中间环节,扩大盈利空间。二、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有些企业通过在境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借此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由于适合我国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近年来日益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一种重要模式。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12月底,经商务部批准和备案设立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已达490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成熟和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和原料药等行业。近年华源集团境外加工贸易投资的规模已接近3亿美元,起到了示范和龙头作用1992年诞生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华源集团,是以纺织业为支柱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纺织业面临的是国内市场萎缩、生产能力过剩,而在国际市场上又不断受到以出口配额和保障措施等为主要形式的贸易壁垒的限制。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华源集团抛弃单纯依靠出口占领海外市场的传统做法,另辟蹊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先后在塔吉克斯坦、尼日尔、墨西哥、加拿大和泰国等地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加工基地并合理利用原产地规则,有效绕过国外贸易壁垒,规避反倾销,拓展了海外市场,并带动和扩大了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华源集团在墨西哥和加拿大设立了两个纺织企业,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贸易区成员国境内生产的棉纱或纤维制成的纺织品享有免税、免配额的优惠政策,扩大了对北美尤其是美国的棉纱和面料产品出口。此外,深圳康佳集团、珠海格力集团和江苏春兰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多属于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最大特征是两个互动即投资与贸易的互动和对外经济贸易业务与国内经济的互动。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和促进外贸出口第一个互动;通过对外投资与出口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第二个互动。这些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开拓国外市场、带动出口,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第二个特征是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采用这种投资模式的企业一般是我国技术成熟国内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原料药等行业的制造业企业,投资集中在亚、非、拉和前苏联东欧国家等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条件是企业国内生产能力过剩,但其产品在国外又有市场。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首要的优点是可以将成熟的技术设备和过剩的生产能力搬迁到市场销路较好的国家和地区,这样就能够使企业过剩的生产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继续获得收益。其次,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以国内的技术、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等实物作为出资物,另外再加小部分外汇资金,可以节约外汇支出,符合一些企业的实际需要。第三,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还能够合理地利用原产地规则,规避和突破各种贸易壁垒,有效拓展海外市场。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进行海外投资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国外市场前景看好;二是技术设备和生产能力较为成熟。三、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某些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不论是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采取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均坚持在全球各地树立自主品牌,靠长期的投入培育自主的国际知名品牌,靠消费者认同自己的品牌来开拓海外市场。该模式以海尔集团为代表。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过程中,始终以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为核心目标。早在20世纪80年代,海尔集团总经理张瑞敏就提出了“创海尔世界知名品牌”的战略。1998年后海尔全力实施国际化战略,使海尔成为国际化的海尔,让海尔由中国名牌成长为世界名牌。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办厂时,坚持打海尔的牌子,中方投资方是海尔,企业的名字是海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海尔牌的。由此看来,海外投资不仅是海尔占领国际市场的手段,更是其创立世界名牌的有效途径。海尔赋予了海外投资新的功能和含义。海尔采用的“先难后易”策略是由海外创牌模式决定的:海尔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份量最重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然后靠品牌优势以高屋建瓴之势进入发展中国家。海尔在美国、欧洲实施设计、生产、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化战略,正是为了在欧美国家树立起本土化的名牌形象,进而让海尔成为世界名牌。随着一个个本土化的名牌崛起于世界各地,海尔实施的创世界名牌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2004年1月31日,世界五大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的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报告揭晓,中国大陆只有海尔集团一家入选,排在第95位。在海外自主创牌投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十分明显,一是企业海外投资无论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跨国并购方式,其核心目标之一始终是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二是采取“先难后易”策略,其中有两层含义:即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采用先难后易的策略,如海尔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有份量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的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后,再靠品牌优势进入发展中国家;同时,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道路也是先难后易的,即先到发达国家建厂而后再向发展中国家扩展。由于创自主品牌定位很高,所以企业在跨国经营的初期注定要经历较长的困难期,之后品牌才能逐渐被消费者认识、认知和认同,才能打开局面。二是“先有市场,后建工厂”,如海尔先通过出口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的方式进入海外市场,等海尔的品牌被当地消费者认同、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再投资建厂。海外投资自主创立品牌的模式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从优点来说,首先,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属于“厚积薄发”型,虽然开始阶段起步艰难面对的成败风险大,但一旦打造出世界上知名品牌,就能在国际投资和生产中处于产业链的高端,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就可以不再为国外跨国公司打工,从而为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该模式将树立统一自有品牌和本土化战略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例如,为了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市场的不同需求,海尔在坚持统一自有品牌的前提下实行设计、生产和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发展战略。从制约条件来看,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具有相当的挑战性。首先它要求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具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品牌同时还需要国内投资企业有熟谙国外当地市场情况的专业人才来成功地打造和管理品牌。因为,到海外去办企业已经有一定的难度,而在那里林立的名牌之中创立自己的品牌就更难,而要将一个有待树立和打造的品牌在当地塑造成知名品牌真是难上加难。这要求国内投资企业起点要高,在目前条件下,中国大部分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其次,这种海外投资模式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国际知名品牌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是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积累起来的,需要进行长期大量的品牌投入,应当说品牌的价值实际上是品牌投入的回报。那么,海外企业既要进行生产投入,又要进行品牌投入,由于进行双重投入,短期效益肯定要受到影响。中国企业要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重视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自主品牌。品牌体现一个企业的素质、信誉和形象,一定程度上讲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品牌也是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品牌好则意味着竞争力强。创立和发展品牌是企业长久不衰、保持市场生命力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一家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要考虑贯穿一个中心思想,就是要创立企业自己的品牌。有一定实力想发展成为跨国公司的国内企业需要实施国际品牌战略,需要在海外投资中坚持打自己的牌子,树立自己品牌的国际美誉度,形成国际品牌,以此来获得竞争优势。四、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是一种与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迥然不同的投资模式,它是指通过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借助其品牌影响力开拓当地市场的海外投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一是“买壳上市”,即先收购国外当地知名品牌这个“壳”,然后借助这个“壳”对产品进行包装,获得或恢复当地消费者的认同,快速进入当地市场。二是由于所并购的多是经营不善或破产的海外公司现成的知名品牌,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销售渠道,所以该模式省去了海外品牌塑造和品牌推广的时间与费用。三是该模式适用于具有一定资金基础、信誉较好、有能力收购和驾驭海外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海外并购品牌模式,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投资模式。2002年9月,中国TCL集团下属的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新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Schneider Electronics GmbH),收购了具有113年历史、在德国和欧洲有广泛的基础、号称“德国三大民族品牌之一”的百年老店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其中包括“SCHNEIDER”(施耐德)及“DUAL”(杜阿尔)等著名品牌的商标权益。继收购德国施耐德之后TCL集团又于2003年7月花费几百万美元间接收购了美国著名的家电企业戈维迪奥(Govedio)公司,这次收购是一次全资收购。戈维迪奥公司是一个做录像机、DVD等视像产品的渠道公司,一年的销售额约2亿多美元。并购美国戈维迪奥公司后,TCL集团仍计划在美国市场继续使用戈维迪奥品牌销售彩电、碟机等产品,努力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借外国品牌开拓海外市场,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营销策略。

  海外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在选择投资项目及并购企业时,企业应当树立明确的风险意识。  在各类风险中,政治风险是中国企业,尤其是在美国和欧洲的中国企业必须要经受的一种考验。从联想的并购案到海尔和中海油的并购案,稍微上点规模的并购项目,只要并购方是中国企业,往往就要触动一些美国政客的“国家安全”神经。可以说,遏制中国和禁止中国企业染指美国重要产业,压倒了美国政府一向倡导的所谓市场经济公平原则。  再者,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方法也亟待提高。一般来说,中国企业海外收购除了要面对一定的政治风险外,还存在着另外三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门槛高,国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二是国外监管力度更加严厉;  三是信息披露的透明化,国外上市公司要随时向社会公布公司的运转情况,而国内公司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从中海油并购“优尼科”一案中,我们看到事情还远非这样简单。尽管中国企业认真努力地按照西方的公司治理标准及并购规则行事,但目的与手段都十分透明的结果却适得其反。究其缘由,除了政治阻力外,还有如中海油公司董事长傅成玉所认为的,简单地套用了西方规则,而忽视了中国的需求和中国特色。因此,如何既要提高国内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又要合理运用各种手段(包括法律、投资心理、宣传推介等各方面)达到跨国并购目的,还需要依靠更多中国企业的实践才能回答。当然,中国企业要提高海外并购的能力,寻求以最小的并购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的方法,也需要国内产学各界共同努力地去摸索与研究。  《世界经济黄皮书》还提醒,并购不是目的,中国企业要有能力做好事后的整合。导致企业最终并购的失败可能有多种原因,如在并购前过高地估计了市场潜力,忽视了审慎调查的作用,过分强调财务报表的完美,等等。对于许多并购案例来说,失败的最根本原因是并购后的整合不力。  例如,在2005年半年报表中,在海外都有过大手笔收购业务的京东方和TCL两家企业均宣布发生巨额亏损,其中,京东方亏损近10亿元,TCL亏损近7亿元。总结两家公司的教训时不难发现,虽然海外收购迅速扩大了企业规模,但却应了那句老话:大不一定强。完成收购后这两家公司都存在与被收购企业在品牌、技术、生产与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的整合问题。整合不力直接导致了企业海外经营陷于困境,同时还将母公司拖入亏损的泥潭。  因此,从整体上看,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事业是必然趋势,但具体到某一家企业,不切实际的追求跨越式发展而又不具备一定的国际投资经验,其面临的风险将是巨大的。  由于各个企业自身的条件、所处的行业及实行的战略不同,因此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方法千姿百态,创造出了多种行之有效且独具特色的海外投资模式。  一、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  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指的是我国一些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目的并不是在东道国设立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而是要建立自己的国际营销机构,借此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和网络,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市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底,境外贸易性企业占境外企业总数的55%,这些贸易性企业中有相当数量是国内主办企业的海外营销机构。这说明到目前为止,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最主要的模式。  中国最大制药企业三九集团的海外投资基本上属于这种模式。三九集团的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均在国内,海外公司主要是营销机构。自1992年以来,三九集团先后在香港、俄罗斯、马来西亚、德国、美国、南非、新加坡、日本、中东地区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营销公司。这些营销公司作为三九集团在海外的窗口,担负着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了解三九产品,开拓三九产品海外销售市场的重任。海外营销公司的发展壮大,使三九集团产品的市场由单一国内市场逐步演变成为全球性市场。另外,福建福耀集团、天津天狮集团、中粮集团、中化集团和中技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主要是为了建立本企业的海外营销网络,也属于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具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其中优点表现为:一是企业通过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目标市场,有利于扩大出口规模。二是在此种模式下,企业不仅可以直接扩大产品出口,通过直接掌控海外销售获得流通领域的可观利润,还能直接了解市场信息。三是“国内生产、国外销售”的做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于中国企业具有吸引力,因为导致中国生产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力充裕等因素有可能会保持较长时间。四是对于部分大企业而言,设立海外营销渠道,有利于其通盘考虑进出口和国内外市场,通盘考虑国内外可利用资源,实施其全球发展战略既推动出口也寻找进口赢利的好机会,真正做到国际化经营。五是从宏观经济角度看,还能够为国家出口创汇,并解决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还存在一定的制约条件,即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销售走出去了,企业的生产、采购和研发等并未走出去,因而容易遭受国外包括反倾销在内的各种贸易壁垒的限制,所以企业需要适当增强这方面的应对能力。  由此可见,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较为完备的制造业配套能力是当前中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中国企业应充分重视和利用好这个优势,把国内作为生产基地,向海外销售产品。企业到底是直接在海外市场销售产品,还是通过中介机构间接销售,需要对利弊进行比较分析。如果企业出口规模小,并且是刚刚开始走向国际市场,缺乏经验,则委托中介公司代理出口也是一个选择。对于具有一定出口规模和资金实力的企业而言,应积极考虑建立自己控制的海外营销网络,以增强对产品销售市场的直接了解,与国外消费者直接见面,减少中间环节,扩大盈利空间。  二、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有些企业通过在境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借此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由于适合我国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近年来日益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一种重要模式。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12月底,经商务部批准和备案设立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已达490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成熟和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和原料药等行业。  近年华源集团境外加工贸易投资的规模已接近3亿美元,起到了示范和龙头作用1992年诞生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华源集团,是以纺织业为支柱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纺织业面临的是国内市场萎缩、生产能力过剩,而在国际市场上又不断受到以出口配额和保障措施等为主要形式的贸易壁垒的限制。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华源集团抛弃单纯依靠出口占领海外市场的传统做法,另辟蹊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先后在塔吉克斯坦、尼日尔、墨西哥、加拿大和泰国等地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加工基地并合理利用原产地规则,有效绕过国外贸易壁垒,规避反倾销,拓展了海外市场,并带动和扩大了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华源集团在墨西哥和加拿大设立了两个纺织企业,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贸易区成员国境内生产的棉纱或纤维制成的纺织品享有免税、免配额的优惠政策,扩大了对北美尤其是美国的棉纱和面料产品出口。  此外,深圳康佳集团、珠海格力集团和江苏春兰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多属于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最大特征是两个互动即投资与贸易的互动和对外经济贸易业务与国内经济的互动。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和促进外贸出口第一个互动;通过对外投资与出口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第二个互动。这些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开拓国外市场、带动出口,优化国内产业结构。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第二个特征是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  采用这种投资模式的企业一般是我国技术成熟国内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原料药等行业的制造业企业,投资集中在亚、非、拉和前苏联东欧国家等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条件是企业国内生产能力过剩,但其产品在国外又有市场。  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首要的优点是可以将成熟的技术设备和过剩的生产能力搬迁到市场销路较好的国家和地区,这样就能够使企业过剩的生产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继续获得收益。其次,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以国内的技术、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等实物作为出资物,另外再加小部分外汇资金,可以节约外汇支出,符合一些企业的实际需要。第三,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还能够合理地利用原产地规则,规避和突破各种贸易壁垒,有效拓展海外市场。  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进行海外投资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国外市场前景看好;二是技术设备和生产能力较为成熟。  三、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  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某些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不论是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采取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均坚持在全球各地树立自主品牌,靠长期的投入培育自主的国际知名品牌,靠消费者认同自己的品牌来开拓海外市场。  该模式以海尔集团为代表。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过程中,始终以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为核心目标。早在20世纪80年代,海尔集团总经理张瑞敏就提出了“创海尔世界知名品牌”的战略。1998年后海尔全力实施国际化战略,使海尔成为国际化的海尔,让海尔由中国名牌成长为世界名牌。  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办厂时,坚持打海尔的牌子,中方投资方是海尔,企业的名字是海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海尔牌的。由此看来,海外投资不仅是海尔占领国际市场的手段,更是其创立世界名牌的有效途径。海尔赋予了海外投资新的功能和含义。海尔采用的“先难后易”策略是由海外创牌模式决定的:海尔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份量最重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然后靠品牌优势以高屋建瓴之势进入发展中国家。海尔在美国、欧洲实施设计、生产、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化战略,正是为了在欧美国家树立起本土化的名牌形象,进而让海尔成为世界名牌。随着一个个本土化的名牌崛起于世界各地,海尔实施的创世界名牌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2004年1月31日,世界五大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的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报告揭晓,中国大陆只有海尔集团一家入选,排在第95位。  在海外自主创牌投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十分明显,一是企业海外投资无论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跨国并购方式,其核心目标之一始终是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二是采取“先难后易”策略,其中有两层含义:即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采用先难后易的策略,如海尔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有份量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的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后,再靠品牌优势进入发展中国家;同时,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道路也是先难后易的,即先到发达国家建厂而后再向发展中国家扩展。由于创自主品牌定位很高,所以企业在跨国经营的初期注定要经历较长的困难期,之后品牌才能逐渐被消费者认识、认知和认同,才能打开局面。二是“先有市场,后建工厂”,如海尔先通过出口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的方式进入海外市场,等海尔的品牌被当地消费者认同、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再投资建厂。  海外投资自主创立品牌的模式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从优点来说,首先,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属于“厚积薄发”型,虽然开始阶段起步艰难面对的成败风险大,但一旦打造出世界上知名品牌,就能在国际投资和生产中处于产业链的高端,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就可以不再为国外跨国公司打工,从而为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该模式将树立统一自有品牌和本土化战略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例如,为了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市场的不同需求,海尔在坚持统一自有品牌的前提下实行设计、生产和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发展战略。  从制约条件来看,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具有相当的挑战性。首先它要求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具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品牌同时还需要国内投资企业有熟谙国外当地市场情况的专业人才来成功地打造和管理品牌。因为,到海外去办企业已经有一定的难度,而在那里林立的名牌之中创立自己的品牌就更难,而要将一个有待树立和打造的品牌在当地塑造成知名品牌真是难上加难。这要求国内投资企业起点要高,在目前条件下,中国大部分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其次,这种海外投资模式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国际知名品牌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是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积累起来的,需要进行长期大量的品牌投入,应当说品牌的价值实际上是品牌投入的回报。那么,海外企业既要进行生产投入,又要进行品牌投入,由于进行双重投入,短期效益肯定要受到影响。  中国企业要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重视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自主品牌。品牌体现一个企业的素质、信誉和形象,一定程度上讲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品牌也是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品牌好则意味着竞争力强。创立和发展品牌是企业长久不衰、保持市场生命力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一家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要考虑贯穿一个中心思想,就是要创立企业自己的品牌。有一定实力想发展成为跨国公司的国内企业需要实施国际品牌战略,需要在海外投资中坚持打自己的牌子,树立自己品牌的国际美誉度,形成国际品牌,以此来获得竞争优势。  四、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  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是一种与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迥然不同的投资模式,它是指通过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借助其品牌影响力开拓当地市场的海外投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一是“买壳上市”,即先收购国外当地知名品牌这个“壳”,然后借助这个“壳”对产品进行包装,获得或恢复当地消费者的认同,快速进入当地市场。二是由于所并购的多是经营不善或破产的海外公司现成的知名品牌,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销售渠道,所以该模式省去了海外品牌塑造和品牌推广的时间与费用。三是该模式适用于具有一定资金基础、信誉较好、有能力收购和驾驭海外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  海外并购品牌模式,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投资模式。2002年9月,中国TCL集团下属的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新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Schneider Electronics GmbH),收购了具有113年历史、在德国和欧洲有广泛的基础、号称“德国三大民族品牌之一”的百年老店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其中包括“SCHNEIDER”(施耐德)及“DUAL”(杜阿尔)等著名品牌的商标权益。继收购德国施耐德之后TCL集团又于2003年7月花费几百万美元间接收购了美国著名的家电企业戈维迪奥(Govedio)公司,这次收购是一次全资收购。戈维迪奥公司是一个做录像机、DVD等视像产品的渠道公司,一年的销售额约2亿多美元。并购美国戈维迪奥公司后,TCL集团仍计划在美国市场继续使用戈维迪奥品牌销售彩电、碟机等产品,努力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借外国品牌开拓海外市场,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营销策略。  中国企业目前在国际竞争中的最主要优势是成本优势和产品优势,最差的是品牌优势,通过海外投资并购一些国外知名品牌,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实现三个优势的结合,有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五、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  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指的是我国那些具有得天独厚品牌优势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时不投入太多的资金,而多以品牌入股的合资形式或采取特许加盟与连锁经营等其他方式进行拓展。采用该模式开展海外投资的我国企业目前为数不多比较典型的是北京同仁堂。  中华老字号同仁堂已有330多年的悠久历史,如今已成为一家现代化的大型中药企业。同仁堂的品牌誉满海内外,作为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其品牌优势得天独厚。目前,同仁堂商标已受到国际组织的保护,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注册登记于续,并在台湾进行了第一个大陆商标的注册;同时同仁堂的产品已经畅销到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仁堂在中国拥有300多家零售和专营药店,在海外也成立了l0多家公司或药店,是2002年全国出口创汇最多的中药企业。显而易见,同仁堂的知名品牌已成为同仁堂集团开展跨国经营的特有优势。同仁堂的海外投资,无论是品牌入股的合资形式还是采取独资、特许加盟、连锁等其他方式,都注意把“同仁堂”这个中华老字号的金字招牌向海外输出,拓展海外市场。同仁堂的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与前面分析的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的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不同,后者是一边“走出去”一边进行创牌活动,而前者则是在往外“走”时已经成为海内外知名的比较成熟的品牌。  采用这一模式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需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而这正是当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的“软肋”。因此,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还不具备采用这一模式的条件。但是,伴随着中国企业争创名牌进程的加速,相信在一定时期以后这种模式将会逐步流行开,因为来华投资的许多外国跨国公司都采用这种模式进入中国市场。虽然从总体上看中国的确缺少世界名牌,但是在中药和中式餐饮等行业,中国的一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在国际上拥有核心竞争力。这些行业的企业进行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一定要注意发挥自身品牌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争取早日将企业做大做强,早日成为独具中国产业特色的跨国公司。  六、海外资产并购模式  所谓海外资产并购模式是指中方企业作为收购方购买海外目标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的运营资产,或收购其一定数量的股份,以实现对其进行控制或参股的投资行为。中方企业并购目标企业后一般不承担目标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及可能发生的赔偿,只承接目标企业原有的资产和业务。2000年4月,万向集团整体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即属于海外资产并购模式,另外,像海尔集团收购意大利电冰箱制造厂、北京东方电子集团收购韩国现代电子、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购并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尼五大油田的部分权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两亿多美元收购印尼油气田资产、中国网通(香港)公司牵头收购亚洲环球电信网络资产、华立集团收购飞利浦在美国圣何塞的CDMA移动通信部门、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美国SPS公司和Polystor公司可充电电池生产资产项目等也属于这类投资模式。  美国舍勒公司始建于1923年,是美国汽车市场上的三大零部件生产供应商之一。早在1984年,舍勒公司给了万向一笔3万套的万向节订单,万向由此开始了汽车零部件生产之路。万向的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都冠以“舍勒”商标。从1994年开始,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上内部决策的失误,舍勒公司的经营开始下滑。后来,舍勒主动提出请万向并购的要求。结果,万向花了42万美元收购了舍勒公司的品牌、技术专利、专用设备及市场网络等主要资产,而厂房、设备等由另一家公司买走。并购“舍勒”的最直接效果是,万向在美国市场每年至少增加500万美元的销售额。更深远的意义则是,由于并购了“舍勒”,万向产品有了当地品牌、技术和生产基地的支持。  采用资产并购方式进行海外投资,可以避免目标公司向我方企业转嫁原有债务及“或有债务”。因此,以并购方式进行海外投资时,若我方企业考虑到海外目标企业可能存在债务不清、可能因对他人提供担保而在交易完成后引起赔偿等问题时,可采取资产收购方式。另外,在资产并购方式下,只要目标公司赞成资产出售的股东达到法定人数即可进行收购,即使目标公司有少数股东想阻挠也不影响我方企业的实际收购。  这种方式的制约条件一是由于多以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故需我方投入较多运营资本。二是由于中方并购企业在完成并购后要对目标企业进行整合,以实现海外并购的目的,因而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整合人才。三是对目标企业债务、税收和法律诉讼等情况掌握方面的任何疏漏都可能形成并购陷阱,制约并购目标的实现。  由于目前国际直接投资业务中主要的方式是并购投资,而不是新建投资方式(或称绿地投资方式),所以应当说海外资产并购模式是一种比较流行的海外投资方式。还有,资产并购模式是以大量非上市企业为交易对象,上市公司终归只是海外企业群体中的一小部分,因而这一模式比海外股权并购模式具有更广阔的应用空间,更适合广大中小企业。随着我国海外投资规模的日趋扩大,并购投资将日益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方式,其中资产并购模式会被更多的企业选用。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这里是游戏行业出海的分析2018年,国内游戏行业的经历不用再一一描述,而对于中小研发来说,这种经历更加痛彻。因此不只是大厂,中小研发也开始着眼于海外。但熟悉国内市场的中小团队,在出海初期往往面对一些问题,最大的就是产品问题。近日,在龙虎报联合量江湖举办的出海游戏沙龙上,来自成都星罗互动的刘洁以产品的角度为我们分享了中小研发如何出海的问题。龙虎报将其分享的内容整理出来,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方法论上的指导。版号问题下中小研发的窘境2018年对于研发来说都非常辛苦,而成都的研发尤甚。我对2018年的感触可以总结为三个关键词:版号、寒冬、出海,且这三者表现为因果关系。首先是版号问题,由于小研发团队在版号储备方面的意识薄弱,在版号受限之后,定位于国内市场的游戏很难上线,这使得小研发团队非常被动。这时候可能会考虑出海,但题材问题又随之浮出水面,很多产品的题材是在立项之初就确定好的,通用题材还好,但如果是一些武侠、仙侠题材的产品,出海时天然的会失去欧美市场,在亚洲范围内,日本市场也不一定适合这类题材,而韩国在去年也几乎没有仙侠、武侠题材的游戏能进入畅销榜前五十。版号问题直接导致了国内游戏行业的寒冬,而国内的寒冬又促使业者出海,但在出海时,题材、产品等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因此在出海之前,就需要确定做什么样的产品能够适合出海。事实上,去年的寒冬暴露了一些中小研发的弱势,第一便是上述提及的版号问题。这个问题涉及两个面,首先是版号储备意识缺失;其次,即便有储备版号的意识,但中小研发缺乏储备版号的条件。以星罗互动为例,公司成立于2015年,而在公司成立之前,团队曾做过一款产品《龙之守护》,这是2014年国内游戏出海韩国表现最好产品。不过有了成功项目的积淀,但是在团队出来成立公司以后,虽然公司也延续着魔幻类MMO游戏的开发,但并没有思考版号的储备问题,因此在去年新立项游戏时,就有些紧张,如果今年版号问题没有解决,我们公司也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中小研发第二个弱项是产品。一般来说中小研发的团队规模不会很大,我门公司在做第一款产品的时候只有三四十人,即便到今天已经扩充至七八十人,但最多时也仅仅能够开发两三款产品,这容易导致公司产品线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第三点弱势便是成本。在2014年我们开发《龙之守护》时,美术成本大概为两三百万,而到了2015年以后,我们开始做《黑暗与荣耀》时,成本已经飙升至上千万。在这种对美术品质、技术有更高要求的环境下,研发的成本只会持续增加。成本的弱势也导致了中小研发止损能力的弱势,一旦开始一个项目以后,很难再因为方向不对等问题,直接抛弃之前投入成本的内容。面向海外市场的思维就海外市场总体情况来看,星罗互动曾在全球发过一款MMO游戏《黑暗与荣耀》(除中东外的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发行韩国时的名称为《Glory》。这款游戏去年在韩国市场的成绩非常出色,曾做到了Google Play畅销榜第九,在App Store上也进入了畅销榜前五;在东南亚,这款游戏也发行了包括越南语、泰语在内的大部分当地小语种版本;在欧美,则发行了德语、英语、土耳其语、意大利语等多个语种的版本。通过分析这款游戏,我们发现,韩国和港澳台非常适合魔幻类MMO,其中台湾市场和韩国市场有一定的相似度,包括付费数值和用户层次;东南亚可能更偏向于仙侠、武侠类游戏,不过在当地获取用户较为容易;而欧美市场由于已经有了一些竞品,因此我们需要自己开拓一下市场。参考资料网页链接

孩子成绩好,

里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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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是中石油在某国陆上一个新开发油田的建设项目,位于该国东北部的热带雨林区,油区与外界沟通的地面公路网络缺乏,从油田外输站到港口的距离为500km,外输石油时需缴纳管输费用。经过几年的勘探已发现石油地质探明储量1580万t。1997年,经过与当地政府谈判,可以有8年的延迟开发权利,并开发油区12年,同时,中石油可以根据未来油价的高低,选择小规模开发还是大规模开发,本研究的投资决策点见图4.28。图4.28 油气开发投资决策点矿费税收制合同收入分配公式如下:石油销售收入=矿区使用费+油气生产总成本+应纳税所得+税后利润分配。当地政府所得=矿区使用费+应纳税所得。承包商所得=税后利润分配。税收参数。所得税Ts=30%,当地综合税率Tdx=3%,其中具体包括:①超额利润税: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缴纳;②土地税:根据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交纳;③财产税:资产总值的1%;④交通工具税:根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功率计算;⑤其他地方税。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为10年,合计评价期为12年。开发方案有两种:1)小规模:油田的设计年生产能力31.2万t,建设期投资额为7780万美元,共部署开发井50口(均为生产井),生产期年运营成本为900万美元。2)大规模:油田的设计年生产能力达50万t,建设期需投资14780万美元,部署开发井80口,生产期年运营成本为1500万美元。两种方案的预测年产油量Q(t)见图4.29。图4.29 评价期内预测年产油量各参数如下:n=1,T=8,Tq=3%,fs=100%,无风险利率if=8%,净便利收益δ=3%。1986~2006年WTI原油现货价格,如图4.30所示。图4.30 1986~2006年WTI原油现货价格(据EIA)由于油气项目的期权期限为2004年,本节对于油价数据的选取截至2004年。以WTI原油现货价格作为海外原油基准价格,以12年为一个时间段,根据前文的公式,求得各个滑动时间段内的油价波动率(图4.31)。图4.31 1986~2004年不同时间段内原油价格波动率其中,1986~1997年间,油价的波动率为0.16。1997年,国际油价为21美元/桶。利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得到油价的预测走势(表4.34);以及小规模、大规模开发投资的项目价值,如表4.32和表4.33所示。表4.32 小规模开发投资的项目价值 单位:百万美元1997年,原油价格为21美元,小规模开发方案NPV为19.36百万美元。尽管此时投资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却不是最佳的,因为此时的期权价值为45.02百万美元,投资者宜持有此期权,等待更佳的投资时机。第一个可能的最佳时刻出现在2003年,原油价格为54.85美元/桶,油田的开发价值为236.37百万美元;如果低于此价格,则继续持有期权。2004年,油气田期权价值为零,将面临要么投资,要么放弃的决策。理论上,当原油价格在盈亏平衡点18美元/桶(概率极小)以上即可进行投资,当然也包括几个离散的可能出现的油价情况,如64.36美元/桶,46.74美元/桶,33.94美元/桶,24.64美元/桶等。大规模开发投资方案的项目价值,见表4.33。表4.33 大规模开发投资的项目价值 单位:百万美元表4.34 油气田开发投资的最佳时机和油价临界值 单位:美元/桶在表4.33中,大规模开发方案的价值要高于小规模开发方案,如2003年可行开发价值为353.27百万美元,要高于小规模开发的236.37百万美元。根据表4.32,表4.33中的结果,可以发现两种方案具有相同的投资最佳时机和油价临界点,见表4.34。大规模开发方案的盈亏平衡点更高,为21美元/桶。根据两种方案的投资收益,2003年,如果油价达到54.85美元/桶,应选择大规模开发方案。2004年,当油价在21美元/桶之上,应选择大规模开发方案;油价在18~21美元/桶之间,应选择小规模开发方案;当油价在18美元/桶以下,则应放弃开发。

由于涉及到企业的部分机密,很多内容都不会公开(至少暂时不会公开),以下介绍部分内容仅供参考:1、皇京港英文名称直译为“马六甲门户”,是刚成立不久的一家名为凯杰发展的马来西亚公司牵头建设的一个包含深水码头在内的综合项目。其中深水港计划投资80亿林吉特(约合人民币124亿元),参与其中的还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中国深圳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山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港口计划在2019年建成。2、比雷埃夫斯港:中远集团如今控制了地中海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的全部业务。中国人通过希腊踏入欧洲,扩大“新丝绸之路”的网络。3、瓜达尔港 追问 谢谢!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道路上遇到了许多困惑。本文就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几个关键因素逐步展开论述,首先从全局上纵向研究境外投资的重要环节,随后从财税角度上引申出一种新的思维模式,希望对海外投资策略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一、影响海外投资的六个重要因素  (一)海外投资的目标及战略考量  中国企业在考虑海外投资时的动机不尽相同,如TCL与汤姆逊合资是为获得国际公司先进的技术及管理经验,联想收购IBM是为了扩大企业的整体规模、提高企业协同效应、延伸国际渠道等。投资建造LNG运输船是依据国家油气资源战略需要,着眼于未来大型LNG船的巨大潜在市场。不同的海外投资目标,决定了企业在海外投资时需要设计不同的交易架构。  (二)海外投资主体  中国企业需要明确内部各关联公司在整个企业运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如控股公司是否合适直接境外投资、以子公司名义对外投资是否存在某些限制(非竞争条款)、公司是否可以考虑在境外设立新的投资主体(SPV)、是否考虑与境外PE/VC合作成立收购公司等,上述因素需要与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目标结合考虑。  (三)税务影响与税收协定  不同的投资主体所形成的不同投资结构对于降低企业未来运营的税务负担影响很大,通过设计选择合适的投资主体结构及交易架构,有时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国与不同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相关条约均可能存在差别。因此,需要从投资东道国、投资母国及第三国的税务规定、国际税收协定等方面进行考虑,以确定投资架构。  (四)中国政府机构审批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一般需要向发改委、商务部门、国资委(适用于国有企业)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申请事前审批或核准,境外企业在当地注册后,还需报商务部备案,并向我驻外商务参赞处报到登记。尽管中央及地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但仍需结合国家关于企业境外投资产业的整体态度、充分考虑政府审批机构的倾向性意见,判断境外投资境内的审批难度。  (五)外汇管制  总体上看,由于中国外汇储备比较充足,外汇管制措施呈松绑趋势。同时,一些大的境外项目用汇额度非常高,而通过境外资金的运作可能会更加便利,从而加快境外项目的进展。  (六)融资安排  海外投资的一些重大项目,可能仅通过企业的自有外汇资金或银行借款等形式难以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因此,需要考虑向第三方进行融资,而许多境外金融机构及投资机构都倾向于通过境外操作融资事宜,减少中国境外相关机构的审批及流程。  二、海外投资财税思路探讨  结合曾参与过的海外项目投资研究工作,海外项目投资财税研究可以基本分为“三部曲”,依顺序分为投资架构的设计、资金筹措和风险分析。本文重点研究投资架构的设立方法和思路。下面将结合实例做具体分析。  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投资,一般会直接在投资东道国设立项目公司(直接投资架构)和在低税负国家或地区设立中间控股公司,然后再在投资东道国设立项目公司(间接投资架构)两种。  这两种投资架构在本身设立、税负的降低或递延等方面很不一样。尤其是后者,企业需要考虑能否降低或递延项目公司分配股息以及未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取得的资本利得,需要考虑在投资东道国、中国以及中间控股公司设立地(如果有的话)缴纳税负等问题。  (一)实际案例分析  1.案例假设  A公司拟与一家国外公司合资在香港成立境外公司,并负责运营海外业务。通过前期研究分析比较,投资架构基本分为两套方案(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2.比较分析  方案一是A公司直接持有香港合资公司的股权,实施投资分红方案时,合资公司按投资比例向A公司汇出股息。根据香港的税收规定,合资公司向中国母公司汇出股息时,不需缴纳预提所得税,但是中国企业针对股息所得需在中国缴纳25%的所得税,总体税负为25%。  方案二是A公司可以通过某个低税负国家的中间控股公司,间接持有香港合资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设计中国-低税负国家(比如香港或新加坡)-香港的间接投资架构。根据香港税法的相关规定,香港内部的股息支付或来源于外部的收入是无需征预提所得税的。因此,在这种间接投资结构下,合资公司选择投资分红时是不需征税的,只要A公司的境外子公司不再选择投资分红给A公司,几个环节都不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即整体税负为零。    很显然,两者对比,企业会选取后者。  3.由方案引申出的研究分析  上述案例只是基于最简单的基础案例分析,实际情况远比上述方案复杂。如方案二中的架构设置会存在较大的弹性,税收筹划是重点考虑的因素,而影响和制约投资架构的因素往往会根据实际需求出现新的调整。因为方案二中的投资中间环节只有一层投资关系,这种投资模式往往适合于单项目,而且资金流动相对比较单一,容易受到中国税法的管制与限制。一旦该公司选择向上级母公司投资分红,将会导致整体税负增加25%,存在较大的弊端。  针对方案二中架构本身的局限性,不妨做进一步研究与分析,借以寻求一种更优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三。由此发现通过新增公司投资层级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即增加之间投资关系来规避资金和法律风险。  综合比较,方案三的优点主要在于:  (1)建立海外投资平台  在方案三中,B公司可作为A公司的海外投资平台。根据集团未来的发展方针,B公司可为不同的投资项目与不同的合作伙伴合作成立海外合资公司。  (2)海外资金留存  作为海外投资平台的B公司,可在配合集团的海外业务发展下,灵活调配集团的海外资金。如B公司可运用从海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分红,经另一子公司再投资到其他海外项目(可有效避免境内外汇收付的监管)。  (3)风险管理  方案三中,B公司以C公司作为海外投资平台,除合资公司外,也会投资其他项目。若C公司与其他投资伙伴在某个投资项目上有任何商业纠纷,有可能需要动用其他资产项目做出赔偿。在此情况下,C公司便不能将每个项目的风险独立处理。相反,在方案三中,由于B公司和C公司是独立法人,C公司对于海外项目的风险不会伸延至B公司的投资项目。所以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上来分析,方案三更优。  (二)结论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上述三套投资架构的方案中方案三更有利。而上述方案的假设还是基于我们投资策略是为了运营海外项目,并不带有投资目的。在实际资本运作中,股权转让所得(或称资本利得)的税负实际上往往更为关键,因为大量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战略出发点就是完成海外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或公开上市,从而实现巨大的财富增值。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双层中间控股公司”的投资架构:如果A公司先设立一家香港公司,然后由香港公司设立荷兰安德里斯公司,再由荷兰安德里斯公司设立尼日利亚项目公司,就可以由香港公司转让安德里斯公司的股权,将资本利得保留在香港公司。由于香港不对资本利得征税,在这部分资本利得汇回中国之前,也无需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递延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可以清晰地勾勒出投资架构设计中的技巧和需关注的几个重要环节,最大程度降低税负是首先要考虑的关键点,其次公司发展战略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导向性作用,要纳入设计环节中,最后就是重点研究如何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等因素。最终达到合理控制税负成本,确保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中国境内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还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海外投资步伐的加快、经验的积累,势必会逐渐步入正轨。借着良好的外部机遇,只要公司建立起内部优势,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外部经济大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可以通过内部调整、扬长避短而逐步加以克服,内部投资管理劣势可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和规避。只要掌握和运用好国际通行的一些基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针对海外项目,一定可以有效实施国际市场战略,找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海外项目投资筹划管理策略。 追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