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上个月购进固定资产18万,残值率是5%使用年限10年,分10年折旧。月折旧额=180000*(1-5%)/(10*12)=1425元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该固定资产的具体用途选定)---折旧费 1425贷:累计折旧 1425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追问 月末结转应该怎么做呢? 追答 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到工程完工后一并转入固定资产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上个月购进的固定资产18万,残值率是5%使用年限10年,分10年折旧,每月折旧额180000X(1-5%)/(12X10)=1425元,借:制造费用1425(如果是管理用固定资产,计入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1425

固定资产折旧率一般按年限法计提折旧按预计残值率为5%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原值x5%)]/折旧年限/12月折旧费= 18万-18万*0.05/10/12=142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1年继续按这个执行。扩展资料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折旧考虑因素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式及年限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2、 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注会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最低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扩展资料:折旧范围: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开提借:固定资产—空调 5000 —电脑 3600 贷:银行存款 8600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残值率按5%电脑月折旧=3600*(1-5%)/3/12=95元空调 =5000*(1-5%)/3/12=131.9元借:管理费用 226.9 贷:累计折旧 226.9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当月购买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入账后的次月开始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并计入成本费中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空调应该是5年以上,电脑3年以上都可以。如果残值率按5%算(我公司一般是这样),从增加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提折旧:空调月折旧=5000*(1-5%)/5*12=79元电脑月折旧=3600*(1-5%)/3*12=95元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浄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x单位工作量折旧额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计算【提示】在改为年限平均法之前,计算折旧额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的影响。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年折旧率用一组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预计使用寿命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动产〉计提折旧)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贷:累计折旧日(六)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1.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2.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3.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发生重大改变,企业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残值率一般为5%。(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残值率是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残值就是固定资产报废的时候的价值。比如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0000元,残值率为5%,那么固定资产报废时的残值就是500元。扩展资料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率和分类年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年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 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方法: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单位里程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 总行驶里程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工作小时按照台班计算折旧: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行驶里程(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的折旧率,一般按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房屋为20年,机器设备为10年,交通运输工具5年。一般按预计残值率为5%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原值x5%)-预计清理费]/折旧年限/12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如果估计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如下,房屋20年,机器设备10年,交通工具5年,5%的残值率,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年折旧率分别是4.75%,9.5%,19%。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固定资产折旧分两种情况: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折旧。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安装完毕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提取折旧。按新准则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的成本来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扩展资料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分两种情况: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折旧。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安装完毕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提取折旧。按新准则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的成本来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1、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10%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计算公式:年固定资产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预计残值÷使用年限月固定资产折旧率=年固定资产折旧率÷12扩展资料关于国家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的规定如下: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折旧年限、净残值调整后折旧的计提: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年限也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一、固定资产折旧从购入固定资产的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二、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三、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制造费用-折旧费等 贷:累计折旧

按新准则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提折旧。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的成本来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投入使用的次月。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预期能够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终了后收回,因此计算折旧时应将其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简单的公式,收入-支出=利润,固定资产实际上也是企业花钱买来的,所以也是一种支出,但是往往这种支出金额很大,而且受益期很长,如果将此支出一次性计入某个月,会导致当月明显亏损,而实际上当月从该固定资产得到的受益不会这么多,同时,其他受益的月份,又没有体现应有的支出,所以,将固定资产入账后,在受益期内平均其支出,按月列支,这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理念的来源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固定资产长期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实物形态没有变化,但是价值却越来越低了,因为其部分价值已经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中或者构成了各种费用,随着产品的销售、货款的收回,部分价值得到了补偿。随着固定资产的损耗逐渐转移出去的价值,就是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折旧能真实反应出产品的成本构成,能真实的反应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如果不计提折旧的话,就是永远按照全新的价值分摊到产品价格中,这样产品的价格和成本会居高不下,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相对于有计提折旧的要少很多,所以会计准则要求,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会计和核算中的折旧方法大致有两类,一是直线法,一是加速折旧法。折旧方法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变更。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固定资产为什么要折旧?这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传说,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 不好意思,跑题了,呵呵 把你的问题分为两个来解答,可能便于理解。 第一,提取折旧来做什么? 很明显,提取折旧是为了核算产品成本和经营费用。与使用原材料或者办公用品一样,使用固定资产进行生产(如,厂房、设备等)和经营管理(如,办公楼等),也应该把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计入产品的成本或者经营管理的费用中去,不同的是,原材料等流动资产是一次性全部计入,而固定资产是按照折旧分次计入。 接下来,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原材料一次进入,而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呢? 这和资产的价值转移方式有关。原材料等流动资产,其价值使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去的,比如,钉子,你使用一颗钉子钉好东西,这颗钉子就到了生产出来的产品中去了,并和产品一起出售,这样,这颗钉子的价值就实现了。然而,固定资产却不一样,它的价值不是一次转移的。同样是刚才钉东西的案例,现在我们考虑锤子,它和钉子不一样,它可以用来把很多钉子钉到很多的产品中去,在钉的过程中,锤子肯定会磨损的咯,所以,在锤子钉出来的很多产品中,每件产品都有锤子的血汗啊,不能只算给一个产品啊。所以,锤子的价值就是这样分次的转移到产品中去的。这个磨损呢,实际上就是说锤子越用越旧,为了形象记忆,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折旧。 以上呢,就全是大白话了。更专业点的回答如下: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为了符合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权责发生制。即,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也就是说,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虽然支付了价款,但是这部分价款不能计入当期的费用,因为固定资产可以使用很多期,它的价值是分期转移的。所以企业每期按照它转移的价值,提取折旧,把折旧计入当期的费用,这样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仅供参考,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