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中公司法问题

(1)至少1050万股。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3)临时股东大会协议的效力不符合法律规定:①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属于特别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②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二第三这两项决议未在通知中表明,不得作出决议。望采纳,不足之处望指正。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最难的是证券法,公司法;因为经济法和公司法的概念最多,涉及的关系也最为复杂。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国家对证券市场监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系统。  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一般指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等)、货币证券(如支票、汇票、本票等)和资本证券(如股票、公司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为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其他证券主要指投资基金份额、非公司企业债券、国家政府债券等。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最难的是证券法,公司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不应该说难,可以说很主要 追问 这本书哪部分最难?哪部份最重要?内部比较 追答 证券法

注册会计师通过率

  经济法是超然独立的科目,是注会考试的遭遇战。经济法最简单,但是通过难度也是有的。传统上认为经济法是最不受考生重视的科目,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经济法简单只是'相对的',看每年的通过率就知道了,经济法并不比其他科目通过率高多少,再加上科目简单报考基数大的因素,经济法和其他科目几乎处于平等的地位了。感觉简单是好事,但不重视是不对的。  学习经济法注重在理解法理的基础上加强记忆,没有理解就死记硬背,这样的方法很浪费学习时间。另外,学习时要注意关键词的记忆,如数字、时间、比例等。  

因为经济法琐碎的东西比较多,要记忆的内容很庞杂。实际上,经济法所考的内容深度不会很大,也不会很难,主要就是考察你是否记住那些细小的法条规定。很多人花的时间不够,还有记忆力不是太好,老是记混里面的内容,所以导致通过率很低。

CPA经济法中公司法问题 第1张

09年?那算高的通过率了啊。08年就不高了,毕竟注册会计师是全国最难考的,不会让你轻易通过的。

证券从业你以高分通过啊?厉害,不知道你花了多少时间。知道我的意思吧,就是考cpa的很多人都没有怎么准备。我考证券的时候,一门也就不到三天的时间,现在只有发行与承销没过。还有经济法和证券五门的难度差不多。只要好好学,什么都没问题,我认识一个一次通过cpa基础部分的,一次通过ciia的。这东西,考过了就知道,不难,也不简单。

CPA经济法的内容特别多也比较零碎,且考试起来通常涉及的考题比较综合,这要求考生不仅需要掌握每一章节的内容还需要融会贯通解决实际的案例问题,找出复习的主要章节进行突破,就能拿到好的成绩,接下来就跟大家分享在复习过程中的一些小建议:经济法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是《物权法》和《经济法》,几乎每年考试都会有一道17分值的案例分析题考的是这两章的综合内容;所以复习起来要着重并且注意综合运用。经济法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是《公司法》和《证券法》,几乎都会考一道18分的案例分析题,且证券法的内容非常杂没有记忆的顺序,考生在准备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多复习几遍,加深记忆。经济法的第五章是《合伙企业制度》,有出大题的可能性,这一章的内容相对简单,记忆性多为理解记忆,应当予以重视。经济法的第八章和第九章分别是《破产法》和《票据与支付结算制度》,这两章内容也有出大题的可能性,在复习过程中注意破产重组和承兑汇票的背书,基本会出在这两个知识点中。其他章节大部分出的是客观题,复习的时候简单的法律条文可以不着重记忆,能做好区分和选择是学习的目标。复习方法:第一、要熟悉课本,再好的辅导书都不能覆盖所有的考试内容,熟悉课本能让我们对知识点有一个初步的掌握和了解,只有了解了知识点的来源才能举一反三。第二、适当做题,经济法的考试题目不会涉及到计算题,大部分内容为记忆性阐述,因此不需要题海战术,适当做些配套练习题和几套真题即可。第三、勤做总结,经济法的知识点考试内容是多章组合的,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要多总结,勤记忆,经常放在手边没事经常翻翻看,动笔很重要。

CPA经济法中公司法问题 第2张

虽然每个人所需学习时间不同,但一般每科需要这些学习时间才能掌握所学的知识。你可以根据自己每天的学习时间计算一下需要多少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一天吧。经济法晚上考的。楼主的水平当天看一下书晚上应该没问题,我相信你的实力。。。。。。。。。- -

CPA的难度你要充分重视,绝对不是几天就能搞定的 我一个朋友考过了 他说他教材都过了五遍,我是看了几个月 结果还是没过,建议是多看几遍,当然结合你的基础,做到融会贯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只要你努力学习,肯定是不难的,你也可以去高顿网校做一些习题,来使自己更加熟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个人觉得挺难的,我2天前看完了证券法,觉得很有必要先停几天,把证券法弄通,同时再把前面的再回顾一遍。

不矛盾。1.股票的交付,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交付给股东的法律行为,股票何时交付股东,直接涉及到股东权利的行使时间问题。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依法登记后才能正式成立,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因此,公司登记成立前,即使已经发行了全部或者部分股份,仍然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因为公司尚未成立,这种凭证还无法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成立前即便向股东交付了股票也不具有法律效力。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是针对上市公司而言的,它此前的股份发行的股份可以有,发起设立时的发起人的股票;募集设立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也可以是私募,但私募也是有条件的,具体可以参见《证劵法》第10条。综上,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是不矛盾的。

不矛盾。1.股票的交付,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交付给股东的法 律行为,股票何时交付股东,直接涉及到股东权利的行使时 间问题。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依法登记后才能正式成立,而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凭证,因此,公司登记成立前,即使已经发行了全部或 者部分股份,仍然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因为公司尚未成立,这种凭证还无法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成立前即便向股东交付了股票也不具有法律效力。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是针对上市公司而言的,它此前的股份发行的股份可以有,发起设立时的发起人的股票;募集设立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也可以是私募,但私募也是有条件的,具体可以参见《证劵法》第10条。综上,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是不矛盾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没有矛盾,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方式包括发起和募集设立,而募集设立在设立前需要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这部分股份不是公开发行的。所以你的上述说法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