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重的表现。”是啊,法律是一种既严谨,又公平的事物。它能使误入歧途的人们改过自新,走向光明;它能使做错事情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它更能使社会一步步走向和谐。 像往常一般,我写完作业以后,随手拿起桌上的报纸仔细地阅读了起来,这时,一个醒目的标题映入我的眼中——南平校园惨案,我睁大眼睛,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可恶的凶手居然拿小学生当出气筒!看着看着,我的眼眶湿润了——55秒杀害了13名小学生,8朵绚丽的鲜花瞬间凋落!我仿佛看到了这样一幅画面——一群天真可爱的孩子正在校园前等着进校门在自己的座位上读书,却不料遭到一个面目狰狞的杀人狂魔的袭击,一眨眼的功夫,一个个孩子就倒在了血泊之中,一朵朵灿烂的生命之花瞬间凋谢。此时此刻,看着报纸上校园门前的道路血迹斑斑,我的心不禁酸了起来,不止是对那8名学生的悼念,更是对那个疯狂的杀人凶手的憎恨!看完这一整版的报纸,我坐在椅子上沉思着——这个杀人凶手真是太可恶了!他还有良知吗?当这个狂魔拿着那冰冷的尖刀刺向一个个孩子时,难道没有听到这些无辜的孩子的哭泣与尖叫吗?在短暂的55秒中,他有想过一颗颗纯洁善良的心从此不再跳动,一朵朵美丽的鲜花从此不再生长吗?那些本应该在校园里读书的孩子们,如今却躺在病床上无力地望着眼前这个残忍的社会,一定要严惩他!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想着那一个个孩子从前的琅琅读书声和现在的号啕大哭,又对那个杀人恶魔感到十分的憎恨,但又十分无奈,社会怎么会成为这样的残忍呢?因为,法律还没有深入到人们心里,人们还没有正确认识法律。我闭上双眼,祝愿那一个个死去的孩子能走好天堂的路,也盼望着每一个人都能正确认识法律,都能把法律记在心中。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的武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时刻保障着我们的权利。但还有些人,并没有正确认识法律,因此,我们一定要—— 让法律在心中长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不要抄袭!!!!!

您好,我看到您的问题很久没有人来回答,但是问题过期无人回答会被扣分的并且你的悬赏分也会被没收!所以我给你提几条建议:一,你可以选择在正确的分类下去提问,这样知道你问题答案的人才会多一些,回答的人也会多些。二,您可以到与您问题相关专业网站论坛里去看看,那里聚集了许多专业人才,一定可以为你解决问题的。三,你可以向你的网上好友问友打听,他们会更加真诚热心为你寻找答案的,甚至可以到相关网站直接搜索.四,网上很多专业论坛以及知识平台,上面也有很多资料,我遇到专业性的问题总是上论坛求解决办法的。五,将你的问题问的细一些,清楚一些!让人更加容易看懂明白是什么意思!谢谢采纳我的建议! !

自己写吧 这样别人都看到了我也是要写的

让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依法治理社会,依法实现世界和平,建设国际和谐社会,是法律日的主题。法律,总是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不!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据报道: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这样的现状,让我们不得不深思。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当别人欺负你时,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就可能让你犯罪。2007年,发生过这样一幕惨剧。学生小万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寻求报复,在一个下午放学的路上,他用刀活活的刺死了欺负他的对方。两个16岁的生命啊,多么美丽的花季的年龄,一个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另一个却要终生以泪洗面。当听到死者父母那哀凄的声音,当看到生者父母那绝望而呆滞的神情。同学们哪,那就是辛苦抚养我们长大的父母啊!当冲动袭来,告劝自己:冲动是魔鬼。一念之差可能会让你走向犯罪,一个不理智的举动可能会让你的家庭陷入无边的黑暗。同学们,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作为中学生我们更要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都能够做到严格自律。养成自我约束的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古人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所以学校要求我们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更要力促自己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与“法制”同行  说到法制,总会让人感觉到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制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法规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规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是由于这些法规的存在,我们的祖国才会繁荣富强。  法制的优点不用赘述,每个国家都需要法制,有的法才有的秩序,人们才可以进行日常的工作生活。比如说:《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 ……  看到“犯法”两个字时,你会想到什么?是违背了国家法律?还是犯了一个难以饶恕的罪行? 有些人看到了,会慢不在乎的说:“犯法关我什么事,他离我远着呢!”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法律是一门必不可少的功课,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  就拿毒品说说,虽然看似远在天边的物品可能一不小心就染上了。吸毒的费用是个“无底洞”,普遍的父母工资收入根本不能满足一个成年或未成年人吸毒的需要。即使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只能维持一时。因为毒瘾永远不可能得到满足,结果只能是吸得一贫如洗、倾家荡产。毒品对身体的危害非常大:近年来的研究证实,毒品能直接改变人脑中部分化学物质的结构,破坏、扰乱人体正常的高级神经活动,有的甚至毒害、损伤神经组织。 心脏病变、瘦弱不堪、食欲不振,甚至完全丧失营养摄入严重不足……这些危害是每个吸毒者必有的症状。根据我国禁毒组织统计,我国35岁以下的青少年吸毒者已占到了吸毒者总人数的85.1%,如此之高的比例又怎不叫人为那些迷失方向的年轻生命心寒呢?  有位青年董某,听说毒品能让人舒经活络,便萌生了试一试的念头。岂料,再也不能自拔。最终,他为筹集毒资而抢劫出租车,被绳之以法。由于对毒品的无知,抱着“找一下吸毒的感觉”、“抽着玩玩”、“尝尝新鲜”等念头,一些青少年认为“我只想知道吸毒是怎么回事”、“我不信它有那么神”、“吸一口不要紧”等心态,在毒品面前放任自己的好奇心,就好比在悬崖边抬脚试探崖底有多深一样危险。  北京的花季少女刘某,一向活泼好学,还是高三年级的团干部。她知道自己的一位同学吸毒之后非常好奇,从打听同学吸毒后的感受开始,逐渐产生了试一试的想法,最后,也尝试起吸毒。第一次吸毒后,她的感觉并不好,她详细地在日记中记录了当时的感觉。但是,第二次、第三次之后,她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结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辍学出走,为筹集毒资进了歌舞厅,直到被送进强制戒毒所。  但是,不论怎样,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