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OT分析ppt模板企业案例模型分析法PPT模板(内容完整可编辑) 第1张

SWOT分析法 有个人分析和企业内部分析 你是要个人分析还是企业内部分析啊, 我这里就举个人分析吧首先是创建PPT模板选择幻灯片板式(第一张用标题幻灯片)一、开始介绍什么是SWOT分析法 每个英文字母代表什么 (用矩阵图表示出来)二、分别诠释 S 、W 、O 、T 四项具体内容三、SWOT分析法的运用 制定策略四、举例说明 这里我就简明扼要吧 有何不懂再问。

SWOT分析ppt模板企业案例模型分析法PPT模板(内容完整可编辑) 第2张

SWOT分析法 有个人分析和企业内部分析 你是要个人分析还是企业内部分析啊! 我这里就举个人分析吧首先是创建PPT模板选择幻灯片板式(第一张用标题幻灯片)一、开始介绍什么是SWOT分析法 每个英文字母代表什么 (用矩阵图表示出来)二、分别诠释 S 、W 、O 、T 四项具体内容三、SWOT分析法的运用 制定策略四、举例说明 这里我就简明扼要吧 有何不懂再问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把那个矩阵分析放上去 再加几个案例就行企业管理的话 通常用的经典案例有美国的西南航空公司 当然这是成功的例子你还可以找找失败的例子如果分析个人 就拿自己就好了 顺便分析自己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在word上做好后复制到ppt中比较方便

SWOT分析主要是分析某个战略,方法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啦!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问题不够清楚,你是要SWOT分析方法的解释?还是只是PPT模板?

把做的模板导入已经做好的PPT里面的操作方法和步骤如下:1、第一步,打开准备好的PPT页面,然后在“开始”选项卡中单击“新建幻灯片”选项,如下图所示。2、其次,完成上述步骤后,在打开的下拉选项菜单中,单击“重用幻灯片”选项,如下图所示。3、接着,完成上述步骤后,“重用幻灯片”窗口将显示在PPT页面的右侧, 点击“浏览”按钮,如下图所示。4、然后,完成上述步骤后,在打开的对话框中选择完整的PPT模板文件,然后单击“打开”按钮,如下图所示。5、随后,完成上述步骤后,就可以将先前准备的PPT模板插入右侧窗口中。  此时,可以单击以选择“保留源格式”,如下图所示。6、最后,完成上述步骤后,双击需要插入到已准备好的PPT页面中的模板页面,如下图所示。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1、首先打开已经做好的PPT页面,在“开始”选项卡中点击“新建幻灯片”。2、在打开的下拉选项菜单中点击“重用幻灯片”选项。3、点击后在PPT页面的右侧会显示“重用幻灯片”的窗口,点击“浏览”选项。4、然后在打开的对话框中选择做好的PPT模板文件,点击打开按钮。5、即可将之前做好的PPT模板插入到右侧的窗口中,此时可以点击勾选“保留源格式”。6、然后再双击需要插入到已经做好的PPT页面中的模板页面即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PPT里面将自己做的模板导入自己已经做好的PPT里面——更换PPT模板即可。工具:PPT2010/2013步骤:1、打开PPT2010/2013,选择PPT任一页面,鼠标右键选择“设置背景格式”——选择“图片填充”。2、插入图片来自——点击“文件”,选择要的图片插入就可以了。3、点击“全部应用”即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什么版本的ppt 2010 还是wps 还是2007? 追问 WPS 追答 把你写的模板,添加到系统中去:文件菜单 打开你写的模板 也可以在文件菜单创建模板把你的模板拷贝进去。在把你的文档打开,在设计菜单应用你的模板。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一)网上购物的优点:  第一,可以在家“逛商店”,订货不受时间的限制;  第二,获得较大量的商品信息,可以买到当地没有的商品;  第三,网上支付较传统拿现金支付更加安全,可避免现金丢失或遭到抢劫;  第三,从订货、买货到货物上门无需亲临现场,既省时又省力;  第四,由于网上商品省去租店面、召雇员及储存保管等一系列费用,总的来说其价格较一般商场的同类商品更便宜。  其次,对于商家来说,由于网上销售没有库存压力、经营成本低、经营规模不受场地限制等,在将来会有更多的企业选择网上销售,通过互联网对市场信息的及时反馈适时调整经营战略,以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再次,对于整个市场经济来说,这种新型的购物模式可在更大的范围内、更多的层面上以更高的效率实现资源配置。  综上可以看出,网上购物突破了传统商务的障碍,无论对消费者、企业还是市场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新经济时期无疑是达到“多赢”效果的理想模式。  (二)我国现阶段网上购物存在的八大问题  我们在看到网上购物优点的同时更要认清它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便尽早地找到解决方案以促进网上购物的良性发展。可以说,现阶段我国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状况的评价是“痛并快乐着”,而这其中痛的指数要高于快乐指数。  记得“网络法”的课上老师曾放过一个《经济与法》栏目中报道的有关网上购物的案子,讲述了某男几次网上购物的经历,结果是多数时候都不满意,比如一次他买到的光盘与宣传不符,而且还是质量很差的盗版碟。又有一次他花了一元钱淘到的书居然没有标价,而且书上清楚地印着“赠品”两字,他深感受骗,认为即使出得价钱再便宜如果商家拿别的商品的赠品即非卖品滥竽充数的话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一怒之下,他将网站经营者告上了法庭,可惜的是没有律师愿意为他代理,因为诉讼标的太低了。是啊,这一元钱的官司表面上看实在是没什么争讼的必要,可是从“一粒沙里看世界”,从“一朵花里看天堂”的逻辑中推理便可得从“一元钱里看诚信”。当然,网上诚信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基于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同时建立网上交易的诚信机制。  像上面这种通过网上购物令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例子还有很多,这表明现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其利益并没有得到切实充分的保护。作为弱者一方,消费者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交易对象认定的模糊性。明确交易对象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关系到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在传统购物环境下交易对象非常明确,商店里挂的营业执照就表明了经营者的身份。一旦出了问题可以直接到原购物地点追讨责任。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只有通过经营者网站中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但是至于信息是否真实、对方到底是谁根本不清楚。  二、知情权难以保证。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重要权利。《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然而上网购物时,消费者获取信息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并不像传统购物时能看到、摸到真实立体的商品,并向售货员详细打听有关商品的基本情况。此时的消费者只能从网上提供的内容中获取有关商品的部分信息,看到的充其量也就是一张或几张关于商品的平面照片。因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一般对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  三、格式合同的制约。《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由于网上购物的特殊性,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成了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合意的必要环节。现在的问题是经营者往往利用特权制定一些又长又复杂甚至危害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有时为逃避责任还会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语言,一旦出了问题会以此为自己辩解。消费者有时为了图省事不会仔细阅读每一条款,有时就算读了也很有可能领会不到其中的微妙之处,有时即便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但为了及时买到所需商品也无所顾忌,因此,有时一个“我同意”的点击会给消费者带来了购物后一系列的麻烦。  淘宝网(大多数是C2C.可以自己开店)  当当网  你也可以去这看看:  或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一)网上购物的优点:  第一,可以在家“逛商店”,订货不受时间的限制;  第二,获得较大量的商品信息,可以买到当地没有的商品;  第三,网上支付较传统拿现金支付更加安全,可避免现金丢失或遭到抢劫;  第三,从订货、买货到货物上门无需亲临现场,既省时又省力;  第四,由于网上商品省去租店面、召雇员及储存保管等一系列费用,总的来说其价格较一般商场的同类商品更便宜。  其次,对于商家来说,由于网上销售没有库存压力、经营成本低、经营规模不受场地限制等,在将来会有更多的企业选择网上销售,通过互联网对市场信息的及时反馈适时调整经营战略,以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再次,对于整个市场经济来说,这种新型的购物模式可在更大的范围内、更多的层面上以更高的效率实现资源配置。  综上可以看出,网上购物突破了传统商务的障碍,无论对消费者、企业还是市场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新经济时期无疑是达到“多赢”效果的理想模式。  (二)我国现阶段网上购物存在的八大问题  我们在看到网上购物优点的同时更要认清它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便尽早地找到解决方案以促进网上购物的良性发展。可以说,现阶段我国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状况的评价是“痛并快乐着”,而这其中痛的指数要高于快乐指数。  记得“网络法”的课上老师曾放过一个《经济与法》栏目中报道的有关网上购物的案子,讲述了某男几次网上购物的经历,结果是多数时候都不满意,比如一次他买到的光盘与宣传不符,而且还是质量很差的盗版碟。又有一次他花了一元钱淘到的书居然没有标价,而且书上清楚地印着“赠品”两字,他深感受骗,认为即使出得价钱再便宜如果商家拿别的商品的赠品即非卖品滥竽充数的话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一怒之下,他将网站经营者告上了法庭,可惜的是没有律师愿意为他代理,因为诉讼标的太低了。是啊,这一元钱的官司表面上看实在是没什么争讼的必要,可是从“一粒沙里看世界”,从“一朵花里看天堂”的逻辑中推理便可得从“一元钱里看诚信”。当然,网上诚信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基于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同时建立网上交易的诚信机制。  像上面这种通过网上购物令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例子还有很多,这表明现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其利益并没有得到切实充分的保护。作为弱者一方,消费者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交易对象认定的模糊性。明确交易对象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关系到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在传统购物环境下交易对象非常明确,商店里挂的营业执照就表明了经营者的身份。一旦出了问题可以直接到原购物地点追讨责任。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只有通过经营者网站中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但是至于信息是否真实、对方到底是谁根本不清楚。  二、知情权难以保证。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重要权利。《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然而上网购物时,消费者获取信息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并不像传统购物时能看到、摸到真实立体的商品,并向售货员详细打听有关商品的基本情况。此时的消费者只能从网上提供的内容中获取有关商品的部分信息,看到的充其量也就是一张或几张关于商品的平面照片。因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一般对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  三、格式合同的制约。《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由于网上购物的特殊性,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成了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合意的必要环节。现在的问题是经营者往往利用特权制定一些又长又复杂甚至危害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有时为逃避责任还会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语言,一旦出了问题会以此为自己辩解。消费者有时为了图省事不会仔细阅读每一条款,有时就算读了也很有可能领会不到其中的微妙之处,有时即便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但为了及时买到所需商品也无所顾忌,因此,有时一个“我同意”的点击会给消费者带来了购物后一系列的麻烦。

我以前提问过同类题目,这里问题很少有网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