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发展对象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扩展资料: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百度百科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扩展资料: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拓展资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一部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程序:  1.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条件:年满十八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愿加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 团委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①产生的过程首先是从每个班级里对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们中按一定比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进行不记名投票推选;  ②由各班团支书将名单上交管理与经济学院团总支并附投票情况,团总支经过考核后向党组织进行推荐。  3.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  党支部针对推荐的人员,综合团总支意见,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确定他们能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指派联系人。  4.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①党支部根据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②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第1页,团支部填写“推优意见”,党支部填“培养人”相关信息及“列为积极分子时间”;  ③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第二部分: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程序  1.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定期考察  ①积极分子应定期向自己所在专业的党员递交思想汇报,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③本支部党员平时应注意了解学生群众对积极分子反映,及时做好谈心工作  2. 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并上报发展计划  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在这半年里表现的实际情况,听取党内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党总支提出意见,推荐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上报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查后再报组织部备案。  3. 党支部组织党员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入党调查,并向学生群体公示。  ①党支部根据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至少七人)的原则,对重点培养对象所在班级的学生,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班团干部和没有任职的学生及同宿舍室友,进行集体谈话,了解培养对象的真实情况。  ②在适合场合公示重点培养对象的调查情况  ③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征求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意见”栏;  第三部分: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1.党支部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政审  对重点培养对象所在家里的具体情况进行文件函调。  ①政审内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即简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函调其父母情况)。  ②政审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③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党总支对培养对象材料进行初审  ①党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考察发展对象情况,把发展对象的材料归入档案,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有关函(外)调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材料,思想汇报、自传。  ②党总支初审材料是否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党支部。  3.党委组织部对培养对象材料进行预审  ①组织部审查党总支上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乎程序要求的予以登记,并下发《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②预审时间:一周内;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党总支。  4. 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①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两名)。  ②确定的程序:首先是培养对象所在班级的党员;其次是所在专业的党员;最后是所在学院的党员。  ③申请人必须亲自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打印。  ④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审阅通过方能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①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  ②申请人介绍人必须到会;  ③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概括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评价,注意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④时间:支部会议材料必须在一周之内上报党总支。  ⑤培养对象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就是这个会议召开的日期开始算起  会议程序:  1、申请入党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党支部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①指派两名同志(其中至少一名总支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入党介绍人和所在支部书记应回避;  ②党谈话前,党总支应仔细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③谈话时,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向发展对象反馈群众意见,提出要求和希望;  ④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7.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批  ①审批时间:必须三个月内  ②审批的原则是:1)没有1年以上培养、考察不批;2)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3)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4)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5)若有问题需调查而未能即使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退回支部审议,重新履行一切手续。“五不批”  ③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交给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并加盖总支印章。  8.组织部材料审查、盖授权章  ①组织部审查《入党志愿书》时间:一周之内  ②符合规范的加盖党委授权章,并登记入党时间和党总支审批时间;  9. 党支部公布与预备党员的谈话  ①党总支及时领回党员材料,并通知党支部;  ②党支部对新入党同志进行公布告示;  ③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并提出要求,开始参加组织活动。  第四部分:成为正式党员的程序  1.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①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预备党员的考察人,通常就是之前确定的入党介绍人  ②预备党员必须每三个月一次,递交思想汇报  ③党支部每三个月要讨论一次,认真听取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和考察人的考察意见,  ④党支部及时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考察意见》,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2. 预备党员申请转正  ①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时间:从成为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开始满一年的  ②预备党员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转正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做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和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的指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  ③转正申请内容要真实,超过转正时间提出申请的,党支部应对其加强党的观念的组织观念教育,超过一个月的支部要负责其写出检查。  ④写转正申请书时间: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交给党支部。  3.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①支部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②审查中要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的“综合考察鉴定报告”,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①会议召开时间:预备期满须及时召开(一般应在十五天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不得以预备党员本人未提出转正为由而长时间推迟讨论;  ②会议程序: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介绍情况,提出意见;党员讨论;党员表决,支部作出决议;  ③会后: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会后一周内将转正材料上报党总支,材料内容有:《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登记表》、转正申请、思想汇报(4份)。  5.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批  ①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审批时间:应在预备期满后三个月内;  ②对审批同意转正的,应注明党龄开始计算的具体时间;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填写时要明确延长预备期的其止时间,均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并交给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并加盖总支印章;  6.组织部对党总支审批的材料进行审查、盖授权章  ①审查完转正材料时间:一周内  ②审查完转正材料,符合规范的加盖党委授权章,并登记转正时间、支部大会讨论和党总支审批时间;  7.党总支将党员材料归档  工作要求:  (1)各个专业的团支书和党员负责向班上每位同学传达发展党员的具体步骤,  让发展党员的程序公开化;  (2)每个专业同学所写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请上交到所在专业的党员,然后再转交到党支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你是在学校还是在哪里入党啊?我在学校入党的,先写入党申请书,党组织通过以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然后上党课,党课结业考试,每季度写思想汇报,好像是半年还是几个月就成为预备党员,成为预备党员以后有一年的考核期,这一年要写四个季度的思想汇报,最后通过考核了就转正,成为正式党员了。

处理方式:1、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2、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地(市)、县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第三十条各级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党章规定现象的查处情况。第三十一条 县以上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扩展资料发展党员要求: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参考资料:中组部:从严要求,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建网

  发展党员的程序不规范,必须取消党员资格。如果问题出在组织上,需要严格按照程序重新入党。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把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作为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关键环节。严禁简化必要手续,不作考察或超时限审批党员,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发展和转正等环节上都必须严格要求履行程序,一步不省,步步到位。

不承认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不是发展对象个人的问题,而是组织的问题,这个人又具备党员标准和条件,可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取消党员资格,这没说的。已缴纳的党费不退还。如果问题出在组织上,要重新严格按照程序入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其所属党支部追究相关责任。

  参考  2014年寺耳镇党委发展党员及党员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组织部洛组字〔201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发展党员与党员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党委对2014年全镇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党员情况  2014年全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其中农村支部8名,机关支部2名,非公企业2名。2014年全镇在入党积极分子成员中择优发展4名预备党员,其中35岁以下党员3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名,两新组织发展1名;按期转正3名党员。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明确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自2013年中省市县在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我们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及党员管理工作有一个新的认识和了解,我镇党委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通过对全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具体措施,形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把农村后备干部、有技能的人员、素质较高的骨干做为作为组织发展的重点,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和多元化的培养发展,并对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对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不经公示的积极分子一律不发展。  2、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实现数量与质量并举,指导与监督并重,镇党委坚持专项督查和专题例会制度。即每季度结合党建工作检查对全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例会。及时了解各村的工作进度、操作规程,全面掌握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做到心中有数。  3、规范程序,严把“入口关”。镇党委在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严格实行公推公示制的基础上,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不发展”。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关;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  4、狠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拓展党员发展源头。镇党委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一是抓好公开推荐工作。村党支部采取入户或党员群众座谈会的形式,公开推荐优秀分子。对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公推对象,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尚未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公推对象,采取镇村两级党组织派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对党的认识,使其自愿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然后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二是扩大“推优”范围,在做好共青团“推优”工作的基础上,把妇联纳入推优单位,把一大批优秀青年和能人推荐到党组织中来,拓宽党组织选人用人渠道。三是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使其尽快成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党委在“七一”期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实行跟踪培养。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各挂帮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对挂帮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指导力度。  5、突出重点,力提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工作中,镇党委突出了三个重点,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即重点培养政治素质高、年纪轻、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的回乡学生、青年及民营企业负责人、复员军人、科技带头人入党,重点培养发展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优秀分子入党,重点培养发展村委会成员入党。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农村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不熟悉,工作程序不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不全,参会人数、日期胡改乱涂、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2.大量有文化的年轻人长期在外打工,在外出务工经商青年中发展党员难;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强,稳定性差,导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谈话了解,支部会议通过等程序方面操作较难。  3.党员队伍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党员发展不平衡。农村党员年龄结构分布不合理,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女党员偏少等问题导致 “双带”能力不强,多数农村老党员由于受身体条件限制,难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党员资料管理不完善,存在部分党员资料不齐全,尤其是在以前的发展的党员,有些资料已找不到。  四、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按照“一图两薄三公开四制度”工作机制发展党员,结合我镇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认真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培训力度,一方面是针对大多数农村支部书记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不熟悉,入党程序把关不严等问题,定期对支部书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撑握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一图两薄三公开四制度”工作机制和“2529”工作法发展党员,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并通过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认识到做为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重要性,要立足于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的角度来重视发展党员工作,适应工作需要;另一方面是对正式党员采取经常性的培训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巩固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的作用,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新《细则》41条提出了严格的党员发展工作纪律,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创新党员管理的方式、手段和机制,努力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水平,认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改革的精神进行探索,在继承中不断创新,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中共寺耳镇委员会  2014年11月6日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申请人。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委员。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扩展资料(1)坚持入党志愿原则,不允许把那些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3)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4)发展党员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程序办理。(5)不允许在发展党员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注意的问题?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现就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进入考察期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5.确定发展对象6.政治审查7.短期培训8.确定入党介绍人9.填写入党志愿书10.支委会审查11.召开支部大会12.组织员谈话13.党委审批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15.入党宣誓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17.预备期满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一步:申请入党第二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第三步:确定发展对象第四步:确定发展对象后  一、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四、备案  五、进行公示  六、填写入党志愿书第五步:支部大会讨论第六步: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第七步:上级党组织审批第八步: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第九步: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第十步:预备党员转正

我刚刚成为正式党员可以问我,有什么不懂的 追问 发展大会最好在谈话完后开还是谈话完前开? 追答 发展大会是在谈话前开,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才会谈话的

发展党员一般分为申请入党阶段、发展对象阶段、支部大会阶段、预备党员阶段、预备转正阶段等五个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所在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确定一个下属党支部为发展党支部。该党支部应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支部考察,并报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之后,由基层党组织从街道领取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从发展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3、培养考察。考察期自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间,要认真执行《发展对象志愿服务制度》。(二)发展对象阶段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经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讨论,形成书面材料,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成为发展对象,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其本人下发《入党志愿书》。未经街道同意,擅自确定发展对象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街道将不予通过,并取消该基层党组织本年度发展党员资格。2.发展对象培训。发展对象要由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不少于40个学时),并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纳入公示和政审。“两新”组织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可通过“党建信息港”在线学习城进行网上学习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3、召开群众座谈会。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积极分子考察期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吸收该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4、发展对象公示和政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公示和政审工作。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政审要详细了解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在政审中不得弄虚作假、随意简化程序,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5、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党支部中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介绍人意见。6、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7、基层党组织审查。召开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班子会议审查和通过发展对象,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票决审议。(三)支部大会阶段1、党支部公示。党支部填写《吸收预备党员公示表》,对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发展新党员公示情况上报表》。2、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可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本人必须到会。有超过本支部应到党员总人数三分之二的党员到会,会议方能进行。大会主要包括六项议程: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党小组和介绍人要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入党对象表明态度;会议表决应采取无记名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时需有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半以上党员同意的才能通过。党支部出具吸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填写《发展新党员审阅登记表》、《发展新党员报审情况表》。3、上报材料和谈话。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查。街道一般于每年6月份对新党员进行集中谈话,针对谈话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的努力的方向,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4、党工委审批。对审批新党员必须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四)预备党员阶段1、下发文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接到街道党工委入党审批文件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2、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活动一般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于每年“七一”前夕举行,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3、预备期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在预备期内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进行全程记实。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保管一年,按期转正后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五)预备转正阶段1、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期为1年,本人在预备期满前提前15天,主动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根据1年来的考察情况,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并在基层党组织班子会议上讨论。2、召开群众座谈会。预备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预备考察期来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3、转正公示。讨论通过后,由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成为预备党员时间、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上报表》。4、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会议要求与预备党员接收相同。党支部出具转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报审情况表》、《预备党员转正审阅登记表》。因组织关系调转接收延误、预备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须延长预备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上报延长该同志预备期的请示报告,并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后方可进行转正手续。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社区党委(总支)视情况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5、上报材料。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转正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批。6、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审批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并下发预备党员转正的文件通知。

发展党员一般分为申请入党阶段、发展对象阶段、支部大会阶段、预备党员阶段、预备转正阶段等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