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2)无效。原因如下:1、依照《公司法》有关条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因为A反对,F、G未参加,因此通过的议案未能满足“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的规定。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p>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照这个规定,30%的反对,20%的弃权,50%的同意修改章程,没有达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这个要求,所以是这个议案是无效的 追问 那第一个问题呢? 追答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第一个问题是合法有效记得给我加分

这个我就有了了解的啊

公司与企业可以从概念和形式上来区别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公司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所负的责任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等。《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综上所述,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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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与经济法概论的区别在于:著作人不同、内容不同、面向的对象不同。一、著作人不同1、《经济法基础》是2007年11月1日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图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2、《经济法概论》是2013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磊、杨文明。二、内容不同1、《经济法基础》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2、《经济法概论》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税法、证券法、会计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基本涵盖会计从业资格、市场营销师、物流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内容。三、面向的对象不同1、《经济法基础》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考试大纲对相应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后出版发行,以帮助考生和相关人员学习理解考试大纲内容。2、《经济法概论》试图把复杂的经济法律关系用简单的方式表述,重点强调可操作性和各法律法规之间的一体性,便于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1、著作人《经济法基础》是2007年11月1日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图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而《经济法概论》是2013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磊、杨文明。2、内容《经济法基础》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而《经济法概论》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税法、证券法、会计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基本涵盖会计从业资格、市场营销师、物流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内容。3、面向对象《经济法基础》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考试大纲对相应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后出版发行,以帮助考生和相关人员学习理解考试大纲内容。而《经济法概论》试图把复杂的经济法律关系用简单的方式表述,重点强调可操作性和各法律法规之间的一体性,便于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扩展资料:《经济法基础》的背景:2007年国家颁布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08版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根据以上变化,专家修订后出版发行,以帮助考生和相关人员学习理解考试大纲内容。本书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之一。内容包括:经济法概论,会计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概述,流转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经济法概论》的其他作用:《经济法概论》可作为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材。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基础百度百科-经济法概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经济法基础是考会计技术专业证书的时候的课程,经济法概述一般是大学或自学考试所设的课程,里面的内容略有不同,经济法基础中税法所占比重大一些,概述中税法只是税收征管的内容,还包括公司法呀,合同法呀,会计法等,但基础中都没有这些,买书 看你想做什么用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关于经济法概论中公司法的问题 第1张

经济法基础是考初级技术专业证书的时候的课程,那个概论应该是经济法基础里面的一个章节吧

关于经济法概论中公司法的问题 第2张

经济法概论好难学呀

首先 连带无限责任 据我所知没有这种说法 也学是我没学好 应该就是连带责任的意思吧? 只不过责任是无限的那么 1,无限连带责任 一般出现在公司法 比如 你和几个兄弟开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 卖红薯 都是普通合伙人你开始出了10块钱 你哥们出来1块钱 这都不重要 结果半年后 你们的企业欠了别人两千万,企业总资产加一块就200块钱别人来找你要钱 ,你说 我们就出了几十块钱 没那么多钱,这就不行了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 你要负 无限连带责任 强调的是一个无限 你连带着企业 企业没钱 那人就找你要两千万,你必须给,这时候就只要卖老婆卖儿子卖老妈卖屁眼也要还给别人两千万,至于你说为什么你就找我赔不找他们 那等会再说 总之找你要一千块 也行 两千万也行,这就是无限连带责任,强调的是 无限 两个字 在这说一下 有限 那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就不用无限连带 出了10块钱 最后欠两千万 也就还给别人10块钱。2 连带无限责任, 也就是连带责任, 还是上面的例子, 你和你的几个小伙伴欠别人两千万,你们都对债权人负有连带责任, 这时候强调的是 连带 两个字, 你和小伙伴是连在一起的 一条绳子的蚂蚱, 债权人 愿意找谁要 就找谁要,愿意要多少就要多少,比如 就看你不爽 就找你一个人要两千万,算你倒霉, 或者看你帅 找你要1块钱 找你的小伙伴要剩下的所有钱 ,算你走运, 这就叫连带责任。 至于找你要了两千万后,你卖儿子卖老婆卖老妈卖屁眼还了之后,你能不能找你的小伙伴要,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情,狗咬狗慢慢咬,债权人不管,所有强调的是连带。打这么多字。。手都累了 ,例子比较浅显易懂了吧 给分吧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叼 追答 语言比较庸俗,我就是庸俗的人!谢谢 追问 哈哈哈哈